广西累计获得开发性金融棚改贷款1034亿元

国家开发银行在广西积极融资推动省、市、县三级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截至2017年12月末,国开行在广西累计实现棚改贷款承诺1443亿元,累计发放贷款1034亿元,其中2017年发放180亿元,为广西解决棚户区改造资金难题发挥了积极作用。

记者从国开行广西分行了解到,作为开发性金融机构,该行在积极拓宽棚改项目融资渠道的同时,多措并举加快资金使用进度。通过多部门联合督导机制,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棚户区改造贷款资金使用进度的通知》,围绕资金使用、审批流程、监督机制等制定政策意见,对指导各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具有积极意义。

与此同时,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国开行一起赴广西各地指导棚改货币化安置工作,确保棚改贷款高效使用。截至2017年末,国开行在广西累计签订棚改货币化安置合同165.2亿元,累计发放贷款156.3亿元,可实现房地产去库存361万平方米,惠及棚户区群众7.15万人。

下一步,国开行将继续发挥棚改融资主渠道作用,支持和推动广西2018至2020年棚改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