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调整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贷款最高限额

据悉,自2022年5月20日起,南京市调整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将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由现行的30万元/人、夫妻双方60万元/户,调整至50万元/人、夫妻双方100万元/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