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打银行结构类产品内控显漏洞
渣打银行结构类产品内控显漏洞
渣打银行结构类产品内控显漏洞 MBAChina 一直陷于结构性产品巨亏风波中的渣打银行,近期再度被曝理财产品设计关键岗位的员工涉嫌商业贿赂。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渣打银行(中国)上海分行个人银行财富企划部助理副总裁(AVP)范某,因涉嫌产品设计及交易时收受美林银行贿赂,曾在2009年4月-5月间被渣打银行内部合规部立项调查,而其中牵涉的理财产品,多为美林为渣打设计的QDII挂钩指数期权类产品。
“这个事情实际反映了外资行在理财产品设计、销售、内控等多个环节上的衔接漏洞。以这些银行业务架构的严密,理财产品的设计和销售不可能被某一个人所操控,但各个环节上的漏洞衔接起来,就有可能引发全局性的问题。”一位不愿具名的国际投行高管对记者说。
截至记者发稿时,渣打银行(中国)相关人士对记者确认范某的确在今年早些时候被内部调查,但拒绝向记者透露该员工所属部门和接受调查的原因。
岗位设置存在问题
“如果说一个岗位能够控制商业银行和投行之间的业务往来,是不现实的。但目前银行结构类产品的运作方式,可能会给一些岗位比较灵活的操作空间。”一位不愿具名的国际投行亚太区衍生产品部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他对记者介绍称,目前市场上盛行的结构类产品基本可以分为两类:挂钩公开指数产品和自行设计的主题类产品。“第一类的架构是透明的,比如挂钩恒生指数,银行会要求我们报价,价低者拿到生意;第二类就很难说,因为各家的操作风格不一样,产品设计也不尽相同,所以价格的弹性空间很大,银行选择哪家投行的主观性也很大。”
而据相关报道披露,渣打银行个人银行财富企划部涉嫌受贿的员工,其岗位正好负责该行与投行之间产品设计与沟通事宜,而且涉及的QDII产品,也均为投行自行研发的主题类结构投资产品。
一些外资行财富管理部门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亦证实了行业中存在的这一状况。“产品经理的岗位虽然级别不高,但其在银行和投行合作产品设计中的方方面面都能介入,而且能够发挥不小的影响力。尽管最终的产品设计必须报行内合规部门进行审定,并且再报银监审批,但基本上前期的执行工作都由其负责。”一位外资行财富管理部门中层对记者说。
受访的投行人士对记者表示,正常而言,一个合格的银行产品部负责人不仅应该清楚地了解自己客户的投资需求,也应该对各家投行的操作风格了然于胸,这样才能有针对性地设计产品。“但在市场向好,业务部门需求比较旺盛的情况下,相关的产品有可能被鼓励。此外,产品设计人员不负责最终的合规和风险审查,其考核机制也会刺激员工不顾风险涉足高风险业务。”前述投行人士对记者说。
业务流程问题重重
而实际上,包括本次被曝光的产品设计部门问题在内,一些外资行在整个理财产品业务中存在的问题早已被舆论高度关注。
记者注意到,目前国内市场外资行财富管理业务的架构中,产品设计和开发归属总行,直接接触客户的分行通常只作为销售和客服渠道。有时银行分行层级财富管理业务的负责人也不完全理解总行产品部门所推产品的真实架构。
“每次有产品发售,我们都要去总行培训,但主要了解的也只是产品属于哪一类别、适合什么样的客户等常规内容,并不需要真正理解产品挂钩的投资标的其盈亏触发的条件如何发生。培训回来之后,我们各自回分行负责培训*产品经理,主要就是告诉他们产品的卖点在那里,然后分配销售任务。”一家外资行深圳分行财富管理业务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按如此架构,实际在*服务客户的产品经理并无从了解投行设计的结构性产品究竟如何运作,亦无从谈起向客户解释此类产品的运作机理。而在这一架构下,多数客户实际是在不了解产品具体结构的情况下与银行签署合同,最终招致巨亏。
“*的员工有时候也很苦恼,但公司的管理结构如此也没有办法。我的理解是有些产品设计是个人化的,需要在私人银行部门对客户一对一服务才比较合适,放到分行级*进行销售等于是将个性化的产品拿到标准流程中来卖,这可能是市场下行期间各种纠纷不断地根源所在。”前述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正因为内控问题频发,银监会曾经在一段时间内禁止审批结构类理财产品的发行。在今年7月份正式公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银监会亦在第二条就强调“商业银行应按照符合客户利益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并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相关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保障理财资金投资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p#分页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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