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关于促进氧化铝产业有序发展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促进氧化铝产业有序发展的通知
发改办〔2018〕16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氧化铝是生产电解铝的主要原材料。近年来,我国氧化铝产量增长较快,有力保障了电解铝产业发展需求。随着国内铝土矿资源减少、品位下降,海外资源利用比例逐步上升,氧化铝产业呈现向部分沿海地区转移的趋势,逐步形成了内陆地区利用国内资源为主、沿海地区利用海外资源为辅的发展格局。受今年年初国际市场波动、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一些企业对市场前景盲目乐观,一哄而上,在沿海地区规划建设多个氧化铝项目,给行业造成了严重的产能过剩隐忧,影响了产业健康发展。为促进氧化铝产业有序健康发展,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严格落实安全、环保、能耗、质量等要求,规范市场秩序,促进转型升级,实现市场供需动态平衡,满足国内发展需求,推动氧化铝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二、加强科学谋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开展氧化铝产业发展战略研究,加强对各地区氧化铝产业发展的指导。各省级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及时了解掌握本地区氧化铝产业发展现状,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基础、市场需求以及能耗总量、环境容量等情况,加强对氧化铝产业发展的科学谋划,统筹协调本地区产业发展规模和布局,充分做好项目论证,严格落实建设要求,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加强全过程监管,确保产业发展规模与国内市场需求、地方承载能力相匹配,防止建设项目一哄而上。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及时发布我国氧化铝产业发展形势等信息,为企业投资决策提供参考。
三、严格项目管理
地方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规定,做好项目备案工作。要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项目严格履行安评、环评、能评、用地等手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对环境保护部门有明确要求的重点地区,新建氧化铝项目要严格执行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对不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对违反安全、环保、能耗、用地、质量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依法予以查处。在项目备案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要确保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四、加快转型升级
地方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鼓励企业结合实际,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支持企业围绕深度节能、赤泥资源化综合利用、复杂硬铝石铝土矿处理等重点领域开展科技攻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鼓励企业瞄准氧化铝综合回收率达到80%以上、吨氧化铝综合能耗低于380千克标准煤、吨氧化铝新水消耗低于3吨等先进指标,对标挖潜,推动行业绿色发展。鼓励企业开展兼并重组,重点是延伸上下游产业链条、整合区域市场、有效利用国内和国外两种资源等。
五、落实主体责任
进一步强化地方各级政府在重大项目落地和社会稳定风险防控中的主体责任,要精心开展项目论证,提前制定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预案,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督促有关企业落实社会责任,防止风险累计爆发。相关企业要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对外发布项目投资规模、建设进度等信息时,要坚持客观真实,不夸大事实,不跟风炒作,形成产业发展与民生改善相得益彰、和谐共荣的格局。
六、加强宣传引导
地方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创新科普活动的内容和形式,组织有关专家、专业机构、公益组织等第三方力量为公众参与决策提供咨询指导,提高公众认知和参与政府决策的水平。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作用,畅通公众意见表达渠道,积极回应舆情热点和群众合理关切,做好形象宣传,逐步提高群众对产业的认知认可度。要建立热点和敏感舆情监测和处置机制,防范舆情风险,及时作出有效处置,维护行业正常发展秩序。
七、强化督促检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等有关方面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对氧化铝建设项目采取函询、调研、抽查等多种形式进行检查。对发现的有关问题,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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