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虚拟货币自查自纠 打击清理虚拟货币十大措施
很多朋友对于整治虚拟货币自查自纠和打击清理虚拟货币十大措施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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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清理虚拟货币十大措施
一、明确虚拟货币和相关业务活动本质属性
(一)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二)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对于开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对于相关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境内工作人员,以及明知或应知其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仍为其提供营销宣传、支付结算、技术支持等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四)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二、建立健全应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工作机制
(五)部门协同联动。人民银行会同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协同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地区按统一部署开展工作。
(六)强化属地落实。各省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相关风险负总责,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牵头,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以及网信、电信主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参加,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统筹调动资源,积极预防、妥善处理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有关问题,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监测预警
(七)全方位监测预警。各省级人民政府充分发挥地方监测预警机制作用,线上监测和线下排查相结合,提高识别发现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精度和效率。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等部门持续完善加密资产监测技术手段,实现虚拟货币“挖矿”、交易、兑换的全链条跟踪和全时信息备份。金融管理部门指导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加强对涉虚拟货币交易资金的监测工作。
(八)建立信息共享和快速反应机制。在各省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会同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网信部门、公安机关等加强线上监控、线下摸排、资金监测的有效衔接,建立虚拟货币交易炒作信息共享和交叉验证机制,以及预警信息传递、核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
四、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的风险防范和处置体系
(九)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账户开立、资金划转和清算结算等服务,不得将虚拟货币纳入抵质押品范围,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和接入管理。互联网企业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为相关调查、侦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网信和电信主管部门根据金融管理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依法关闭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的网站、移动应用程序、小程序等互联网应用。
(十一)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的市场主体登记和广告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含有“虚拟货币”“虚拟资产”“加密货币”“加密资产”等字样或内容。市场监管部门会同金融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涉虚拟货币相关广告的监管,及时查处相关违法广告。
三大协会联手“封杀”虚拟货币,币圈一夜崩盘,释放了什么信号?
比特币就是击鼓传花的传销,国家早就禁了。这东西既没信用背书,也不是法定货币,央行严令禁止金融机构参与。我以前买过,幸亏早就幡然醒悟全卖了,不光没赚钱还亏了,你说气不气人。不过我劝你也别碰,别傻乎乎给美国人接盘,那玩意儿都是他们设计出来坑中国人的还是聊聊A股吧,你股票咋样了?
虚拟货币的项目方跑路怎么办?
2008年中,本聪提出了比特币的构想,2009年比特币正式诞生,在此后的10多年时间里,比特币一直出现在公众投资的领域中。也被很多人誉为错失的暴富机会,但是在2014年左右开始,很多打着区块链名义的山寨数字货币开始进入到了资本投资市场中来。
它们一开始就是冲着割韭菜和诈骗资金的目的,尤其是2016年到2017年12月之前的ICO狂欢,也是让很多普通投资者记忆犹新。当时非常火热的ICO乱象甚至于只需几页PPT就能够圈钱几千万美元,项目方跑路以及交易平台跑路的事件非常的常见。
在2016年以前,甚至于2017年以前,项目方跑路这种世界甚至于交易平台跑路都是投资者吃亏的,但是从2018年以后,监管方加强了对于虚拟数字货币交易平台的大力监管,那么这个时候如果自己所投资的虚拟数字货币项目方跑路,导致自己手中的虚拟数字货币变成一堆不值钱的空气的话,是完全可以去报警的。
报警立案之后,人数达到一定的规模就可以进行资产的查封和最后的清算赔偿,并且虚拟货币的发行方将会以诈骗罪和非法集资罪进行数罪并罚,这都是有历史可循的。至于交易小平台跑路的话,一定要注意他们的交易平台项目,服务器要在国内,所以投资一定要认准国际或者国内的大平台。
总的而言,目前以比特币为首的虚拟数字货币交易市场还是比较混乱的一个前期红利期市场,投资者一定要谨慎投资,不可以一味的被山寨数字货币所吸引。总之天生不可能掉馅饼,一定要认清自己的基础现实。
个人挖虚拟货币查到如何处罚
1.挖虚拟货币属于违法行为,一定会受到处罚。2.因为挖虚拟货币需要消耗大量的电力资源,会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所以被视为违法行为。处罚方式可能包括罚款、拘留、甚至刑事责任。3.此外,挖虚拟货币也存在风险,可能会导致个人财产损失,因此建议不要尝试挖虚拟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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