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8月17日,河南能源联合地方政府全面完成对洛阳、三门峡、济源等7个市,伊川、渑池、新安等15个县(市)54对去产能关闭矿井的验收。这标志着河南能源2017计划关闭矿井54对、退出产能1002万吨的任务已全面完成,同时已妥善安置职工3787人。

2017年是集团公司去产能关键之年。集团公司去产能工作任务重、分布广、问题多,关闭矿井、去产能、分流职工数量分别占全省的54%、50%、62%,分布在7个市、15个县域,特别是与民营股东合作的兼并重组矿井数量多、难度大。

面对严峻的形势和艰巨的任务,集团公司积极探索实施了“七个四”工作机制。

一是科学制订方案,突出“四个精准”。突出退出方案精准、矿井情况精准、“四位一体”对接精准、关闭实施精准。对有效益或有边际利润的矿井,通过优化系统和生产布局实现提质增效;对投资大、投产后将面临亏损的在建矿井实行停缓建;对亏损且无边际利润矿井中有一定资源储量、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矿井实行停产保矿;对亏损且无边际利润矿井中的其他矿井以及长期停工停产的矿井,引导主动退出。

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四个到位”。始终把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作为政治任务,强化集团公司、煤业公司、区域公司、退出矿井四级领导责任到位。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采取抓责任主体、抓核心人物、抓关键少数的“三抓”责任制,特别是盯责任主体,抓“关键少数”,强调“一把手”要主动作为,层层传递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了去产能工作平稳高效推进。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四级包保”。围绕实现安全稳定退出目标,坚持“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理念,由集团公司、煤业公司、区域公司、退出矿井四级主管领导分片包保。主动与地方政府、民营股东的沟通对接,通过强化“四级包保”,对接“四位一体”,确保关闭退出矿井安全稳定退出。

四是妥善安置职工,畅通“四种渠道”。始终把去产能的职工安置工作放在突出重要位置,注重把分流安置职工与控制用工总量、优化人力资源结构相结合,畅通劳务输出、内外部转岗、内部退养、办理退休“四种渠道”,切实抓好抓实抓出成效,积极稳妥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做到“转岗不下岗、转业不失业”。2016年分流安置职工20681人已全部安置到位,2017年已分流安置职工3787人。

五是用好奖补资金,严格“四维管控”。采用人力资源、财务、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的“四维管控”模式,严格实行逐级审批、依法依规管理。集团公司制定了《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开立专用账户,实行专户管理、专人核算。2016年,7.72亿元中央奖补资金分四批次拨付到各煤业公司,同时积极筹措配套资金给予每个煤业公司1000万元的资金额度。截至目前,已清偿拖欠工资6316.6万元,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63亿元,补缴社保、养老及医疗保险金2.05亿元,退养人员社保及生活费用6131.58万元,其他费用3612.1万元,共计使用了6.28亿元,其中焦煤公司、鹤煤公司已依法依规使用完毕。

六是确保和谐稳定,关注“四类风险”。高度关注关闭矿井的矿农矛盾、股东矛盾、债务纠纷、劳资纠纷“四类风险”。认真梳理矿井基本情况,摸清民营股东诉求,从法、理层面研究应对措施;认真听取职工群众意见,积极探索分流渠道,进一步完善分流安置方案。集团公司所属永煤、义煤、焦煤、鹤煤等煤业公司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分区域成立包保督导服务组,主动与地方政府、民营股东沟通对接,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矿井关闭各项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地企一体、合力推进去产能整体工作。

七是致力转型发展,发挥“四种优势”。立足关闭退出矿井产业基础,充分发挥人才优势、技术优势、装备优势和地理优势的“四种优势”。坚持因企施策,根据资源和区位优势,充分利用闲置房屋、土地、设备设施、铁路运输专线等资源;坚持创新驱动,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积极延伸发展相关产业链;坚持科学论证,结合自身条件和市场情况,在开发新项目上,长远考虑、通盘规划;坚持绿色发展,构建生态、安全的产业发展格局;坚持产业导向,用好用足国家政策,明确产业发展主攻方向和主要目标,提升发展层次和水平;坚持开放合作,实现投资主体和筹资融资渠道多元化,大力鼓励集体、个人和外来资本进行投资。目前,焦煤公司方庄一矿、方庄二矿正积极向省煤管办申请地质公园转型发展项目。

“七个四”工作机制为集团公司提前完成去产能任务提供了有力保障。今年6月,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副书记、主任肖亚庆在郑州主持召开部分省份国有企业改革专题座谈会期间,对集团公司“七个四”的经验做法给予充分肯定,要求进一步总结推广,为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深入推进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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