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华勇:炒股红利不享受2000元免征额

牛华勇:炒股红利不享受2000元免征额 更新时间:2010-5-19 0:04:41   北外国际商学院副院长牛华勇认为 炒股红利不享受2000元免征额

本报讯昨天,本报刊登了《股民红利税 一笔糊涂账》后,受到广大读者的关注。有读者提出,既然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2000元,作为全职炒股的股民,作为一个专职炒股的股民,没有其他收入,但拿到的分红无论多少均以被上市公司代扣了红利税,那么2000元红利以内税款能不能退回呢?对此,记者采访了北外国际商学院副院长牛华勇博士。

牛博士表示,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征税方式,也就是按照收入的类别进行区分征收。

对于普通人来说,最主要的是工资薪金所得税,也就是正式职业的工资和奖金,这个部分是先扣除一定的免征额,这个额度从最初的800元,目前已经提高到了2000元,也就是说,低于2000元的部分是不征收的,高于2000的部分,按照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也就是收入越高,征税越多,税率从5%――45%。比如,如果您月收入为1万元,适用第4级,速算扣除数为375,则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20-375=1225元。

第二类是劳务所得,我们可以近似地理解为第一职业以外的第二职业,但必须是以提供劳务为基础的,税率为20%,这种情况下,如果劳务所得在4000元以下,则扣除800元免征额,剩余部分按照20%征收;如果劳务所得在4000元以上,则扣除20%作为成本费用,剩余部分按照20%征收。例如,如果收入为3000元,应纳税为×20%,如果收入为6000,则算式变为6000××20%。劳务所得一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的,税率加至30%;高过50000的,税率加至40%。

第三类是财产转让所得,收入扣掉成本,直接乘以20%。

第四类是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与其他所得,按照所得总额,直接乘以20%。但是2005年有一个文件,提到股息、红利所得,减50%征税。也就是说,股息红利所得的实际税率是总额的10%。

而全职股民一般属于第四类中的情况。“这种情况下,无论所有人是否有正当工作,该笔收入都无法计入工资薪金所得,因此不能享受2000元的免征额,但可以享受10%的优惠税率,但该税率是临时性的,政府随时可以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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