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银监会新规鼓励县域新增存款贷于当地
央行银监会新规鼓励县域新增存款贷于当地
央行银监会新规鼓励县域新增存款贷于当地 更新时间:2010-9-29 6:38:54 昨日,央行会同银监会发文,鼓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主要用于当地贷款,加大县域信贷资金投入。
所发文件名为《关于鼓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的考核办法》。央行相关负责人介绍,《考核办法》包括考核和激励两个基本部分,适用于中西部和东北地区1300多个县级行政区域,以及东部地区100多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国共1500多个县级区域。
从考核标准来看,县域法人金融机构中可贷资金与当地贷款同时增加且年度新增当地贷款占年度新增可贷资金比例大于70%的,或可贷资金减少而当地贷款增加的,考核为达标县域法人金融机构。
年度新增可贷资金是年度新增存款扣减年度应缴法定存款准备金变动额,再按75%的存贷比减算后,所能用于发放贷款的最高资金额度;年度新增存款的计算方法为当年月度各项存款平均余额减去上年月度各项存款平均余额。
《考核办法》显示,将对考核达标的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实施具有正向激励特征的货币政策和监管政策:存款准备金率按低于同类金融机构正常标准1个百分点执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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