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大火案二审维持原判
央视大火案二审维持原判
央视大火案二审维持原判 更新时间:2010-7-7 0:04:31 据媒体6日报道,央视大火案在北京市高级法院终审宣判,央视新址办主任徐威等21名被告人出庭听判,法院驳回了13名被告人的上诉,维持原判。一审判决后并未上诉的徐威仍获判危险物品肇事罪的最高刑罚――7年有期徒刑。 今年5月10日,央视大火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为,被告人徐威等21人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在国家重点工程施工工地内燃放烟花致使发生重大火灾事故。21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鉴于被告人沙鹏、张炳建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均有立功情节,对二被告人从轻处罚。除徐威外,其余被告人分获3年至6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其中3人被适用缓刑,另有1人因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 二审期间,各被告人和辩护人均未提交新的证据,北京市高级法院按照二审案件惯常的书面审理方式审理了此案,而没有开庭审理。合议庭法官前往看守所提审了各被告人,各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提交了书面的辩论词。13名被告人的上诉理由均被法院驳回。今天判决生效后,各被告人将按照各自获判刑期开始服刑。 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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