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黑嘴”汪建中周四受审

股市“黑嘴”汪建中周四受审 更新时间:2010-10-26 11:35:52   经过近两年的漫长等待,股市“黑嘴”汪建中荐股案终于要对公众有一个交待,此案将于本周四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全天开庭审理,汪建中被以操纵证券市场罪提起公诉,这也是中国证券市场史上首起“操纵证券市场”案。

检方在起诉书中称,1968年出生的汪建中,在担任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负责人期间,于2006年7月至2008年5月间,使用本人及他人名义开立了多个证券账户,采取先行买入相关证券,后利用公司名字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等媒介对外推荐该证券,人为影响证券交易价格,并于上述信息公开后马上卖出相关证券,获取个人非法利益的交易方式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起诉书指出,汪建中于2007年1月9日至2008年5月21日间,利用其实际控制交易的9个证券账户,先后在中信证券北京北三环中路营业部、国信证券北京三里河营业部等5个营业部,采取上述方式交易股票名称为“工商银行”、“中国联通”等38只证券,操纵证券市场共计55次,累计买入成交额人民币52.6亿余元,累计卖出成交额人民币53.8亿余元,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1.25亿余元归个人所有。上述违法所得已于案发后被追缴。

检方认为,汪建中无视国家法律,操纵证券市场,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操纵证券市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182条,操纵证券交易价格,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此前,中国证监会已在2008年10月23日对汪建中做出没收违法所得1.25亿元,罚款1.25亿元的行政处罚。

现年42岁的安徽人汪建中,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于2008年11月8日被查获归案,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16日被捕。2009年5月16日,汪被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分局监视居住,同年9月28日再次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同年12月1日移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据悉,以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名移交司法处理的股市“黑嘴”,汪建中应算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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