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发布三项自律规则

股指期货发布三项自律规则 更新时间:2010-2-11 0:07:27   本报讯股指期货相关规则节前密集颁布。昨天,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实施了3项股指期货自律规则。其主旨是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揭示股指期货产品的风险特性,使投资者能够真正理解股指期货市场风险,同时督促期货公司将适当的产品销售给适当的客户。

昨天颁布的《股指期货交易特别风险揭示》提醒投资者:为全面了解期货交易的风险,在入市交易前必须同时阅读并签署《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和《客户须知》。

《期货公司执行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管理规则》昨天同时颁布实施,该规则不仅对期货公司执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提出总体要求,还要求期货公司在开户环节向投资者充分揭示股指期货风险,全面介绍法律法规,按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要求做好相关知识测试和风险评估工作。

昨天,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同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协议指引》增加了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相关内容。

根据该规则,取得中间介绍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接受期货公司委托,协助其办理开户手续的,应当与期货公司建立业务对接规则,向投资者揭示股指期货交易风险,审查投资者开户资料,做好相关知识测试,明确介绍业务范围和规则,明晰投资者、期货公司、证券公司三方权利义务,建立纠纷处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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