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推出前夕新华富时与上交所发联合声明
股指期货推出前夕新华富时与上交所发联合声明
股指期货推出前夕新华富时与上交所发联合声明 更新时间:2010-3-3 0:17:31 富时集团、新华富时指数有限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关于新华富时相关历史遗留问题的联合声明
富时国际有限公司、新华富时指数有限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独家授权经营其行情信息之子公司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就妥善解决新华富时未经上交所、上证所信息公司许可而使用上交所行情信息的历史遗留问题联合声明如下:
一、富时、新华富时与上交所、上证所信息公司已就解决相关历史遗留问题签署谅解备忘录,各方承诺将切实履行该备忘录。
二、富时与新华富时尊重上交所对其证券信息享有的全部权益以及上证所信息公司基于上交所独家授权经营其证券信息而享有的相关权益,尊重中国法院对新华富时与上证所信息公司之间的证券信息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判决。
三、富时与新华富时确认自2007年新华富时与上证所信息公司之间证券信息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案件二审判决生效至今,新华富时仍未取得上交所、上证所信息公司许可而继续使用上交所行情信息,为此新华富时授权富时尽快与上交所、上证所信息公司就对历史使用予以经济补偿、为今后使用申请许可等进行协商并签署协议。
四、富时与新华富时承诺,将严格遵守上交所、上证所信息公司有关使用上交所证券信息的业务规则、合同、备忘录等规定。
五、富时与上交所、上证所信息公司将在正视历史,面向未来,相互尊重,互利共赢原则的基础上,逐步开展证券包括指数在内的信息等方面的合作,包括富时全球证券指数系列在上交所挂牌ETF合作项目等。对富时所编制指数的经营权及拥有权及相关权益,上交所、上证所信息公司均表示尊重;富时亦承诺,对所编制指数的经营不得损害上交所、上证所信息公司对证券信息享有的相关权益,不得违反双方相关约定。
富时国际有限公司
新华富时指数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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