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最容易上市的股票,最容易上涨的股票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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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注册制股票什么时候上市?注册制股票上市会不会突然就上市?几乎每年都分红的上市公司有哪些?什么样的公司才会选择上市?达到什么条件的上市公司会ST?东旭光电这样的公司会被ST吗?创业板注册制股票什么时候上市?注册制股票上市会不会突然就上市?创业板注册制上市是根据证监会领导安排的,最晚应该是在9月15号,应该会在这之前推出。注册制不会突然推出,这需要一个过程,在所有条件都成熟的情况下就会推出。

几乎每年都分红的上市公司有哪些?几乎每年都有分红的上市公司有六大国有银行、贵州茅台、五粮液、中国平安、长江电力、宝钢股份、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神华、美的集团、格力电器等等。

每年分红的上市公司都是业绩有护城河的公司,以央企和国企居多,现金充裕,分红率高。

1、贵州茅台(600519):2020年10派192.93元,折合年股息率0.89%,上市以来年年都分红。

2、工商银行(601398):2020年10派2.66元,折合年股息率4.91%,上市以来年年都分红。

3、建设银行(601939):2020年10派3.26元,折合年股息率4.55%,上市以来年年都分红。

4、中国平安(601318):2020年10派14.00元,加上2020年半年报分红10派8元,折合年股息率2.79%,上市以来年年都有分红。

5、招商银行(600036):2020年10派12.53元,折合年股息率2.46%,上市以来年年都分红。

6、农业银行(601288):2020年10派1.851元,折合年股息率5.53%,上市以来年年都分红。

7、长江电力(600900):2020年10派6.80元,折合年股息率3.22%,上市以来年年都分红。

8、中国神华(601088):2020年10派18.1元,折合年股息率9.15%,上市以来年年都分红。

由于篇幅有限,不一一例举。

上市公司的分红是回报大小股东的具体举措。

什么样的公司才会选择上市?上市是股票可以进入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每个证券交易所均制定各自的股票上市要求,股票在上市和开始挂牌交易之前必须符合这些要求。股票上市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公众持股量、股东数目及至少公布若干年的财务报表等,不同的证券交易所也有个别不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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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条件与具体要求如下:

1.主体资格: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2.公司治理: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3.独立性: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资产应当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必须独立。

4.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5.关联交易(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财务要求:发行前3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发行前3年累计净经营性现金流超过5000万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无形资产与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过去3年的财务报告中无虚假记载。

7.股本及公众持股:发行前不少于3000万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众持股至少为25%;如果发行时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发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于10%;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8.其他要求:发行人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近3年内不得有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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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上市股票分别为第一类上市股票、第二类上市股票和第三类上市股票。

1.第一类上市股票的要求:(1)营业记录:上市申请公司就整体而言其主体企业设立或从事主要业务的时间应在5年以上,并有稳定的业务基础和良好的发展前景。(2)资本数额:上市申请公司实际发行的普通股面额应在5000万元。(3)股票市价:上市申请公司的股票,近6个月平均收市价,应高于其票面价格的10%。(4)资本结构:上市申请公司近1年度纳税后资产净值与资产总额的比率应达25%以上,无累积亏损。(5)获利能力:上市申请公司的盈利记录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一是税前利润与年度决算实发股本额的比率近3年年度均达到10%以上;二是近3年年度的税前利润均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股本利润率不低于5%;三是税前利润近3年度之各年度符合前两项标准之一。(6)股权分散:上市申请公司的上市申请如获得交易所批准,其股权分布应确能符合下列条件:一是记名股东人数2000人以上,其中持有股份面额2000元至20万元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500人,且其中持股份面额之和占实发股本总额的20%以上或达1500万元以上;二是持有股份量占总股份2%以下的股东,其持有的股份之和应占公司实发股本总额的25%以上;(7)股份流通:上市申请公司的股票,近6个月的合计交易票面金额应在250万元以上或平均每日交易票面金额与上市股份面额的比率不低于万分之一。

2.第二类上市股票的要求:(1)营业记录:上市申请公司的实足营业记录应在1年以上,并有稳定的业务基础和良好的发展前景。(2)资本数额:上市申请公司实发股本额应在2000万元以上。(3)股票市价:上市申请公司的股票,近6个月的平均收市价,应高于其票面价格的10%。(4)、资本结构:上市申请公司近1年度纳税后的资产净值与资产总额的比率应达25%,且无累积亏损。(5)获利能力:上市申请公司的盈利记录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一是近2年度股本利润率均达到10%以上;二是近2年度税前利润均达到400万元以上,股本利润率均不低于5%;三是税前利润近2年度之各年度符合前二项标准之一。(6)股权分散:上市申请公司上市申请如获得交易所批准,其股权分布应确能符合下列条件:一是记名股东人数在1000人以上,其中持有股份面额1000~10万元的股东人数不少于750人,且其中所持股份面额之和占实发股本总额的20%以上或达到500万元以上;二是持有股份量占总股份2%以下股东,其持有的股份之和应占公司实发股本总额25%以上;(7)股份流通:上市申请公司的股票,近6个月的合计交易票面金额应在50万元以上或平均每日交易票面金额与上市股份面额的比率不低于万分之零点五。

3.第三类上市股票的要求:(1)资本数额:上市申请公司实发股本额应在500万元以上;(2)股票市价:上市申请公司的股票,近6个月平均收市价应高于其票面价格的5%;(3)资本结构:上市申请公司近1年度纳税后每股有形资产净值不低于其票面金额,且无累积亏损;(4)获利能力:上市申请公司的盈利记录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一是近年度股本利润率达10%以上;二是近年度税前利润达100万元以上,近2年度股本利润率均不低于5%,此外1年度税前利润一般应较其前1年度为高,未来近年度的税前利润预测值应不低于前1年度,且股本利率在10%以上。(5)股权分散:上市申请公司的上市申请如获得交易所批准,其股权分布应符合下列条件:记名股东人数在500人以上,其中持有股份面额500元至5万元的股东的人数不少于300人,且其所持股份面额之和应占实发股本总额的25%以上。(6)董事、监事和经理人持有股份的数额及其合计总额应符合交易所的规定。(7)董事、监事和经理人及实际持有或控制持有股份占实发股本总额5%以上的股东,应将其持有的股票按交易所规定的数额或比率,委托交易所指定的机构保管,并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出售,所取得之委托保管股票凭证不得转让或抵押,且1年期限届满后,委托保管的股票应按交易所的规定领回。

达到什么条件的上市公司会ST?东旭光电这样的公司会被ST吗?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实施特别处理包括:

1、退市风险警示:在其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区别其他股票;涨跌幅限制为5%;2、其他特别处理:在其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区别其他股票;涨跌幅限制为5%;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证交所对其股票交易实行其他特别处理和退市风险警示:

一、股票被ST: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其股东权益为负值;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申请并获准撤销st股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或者申请并获准恢复上市的公司,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其主营业务未正常运营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

(四)、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

(五)、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六)、公司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董事会决议;

(七)、公司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或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八)、中国证监会或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股票*ST:

(一)、最近两年连续亏损(以最近两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

(二)、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虚假记载,公司主动改正或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年连续亏损;

(三)、由于财物提交的报告存在虚假记录或者重大差错,证监会发布公告勒令修改但没有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改正,而且公司停牌两个月。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五)、因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股权分布问题解决方案,经本所同意其实施;

(六)、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七)、出现可能导致公司解散的情形;

(八)、其他存在退市风险的情形。

三、东旭光电主要风险事项如下:

1、东旭光电预计2019年亏损10亿元-18亿元,上年同期盈利21.6亿元;计提商誉减值约6亿元-10亿元,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及大额固定资产的减值合计约14亿元-18亿元。

2、未能如期于2019年11月18日兑付“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应付本息合计19.69亿,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05%

3、未能如期于2019年12月2日兑付“2016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应付利息及相关回售款项。本债券应付本息合计15.8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7%。

4、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持有公司股份915,064,0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97%,其中累计被法冻结及轮候冻结股数为915,064,091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东旭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73.35%。受上述等事项影响联合信用评级下调了控股股东东旭集团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及公开发行的相关债权信用等级。

5、公司2018年12月7日将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但于2019年12月6日公司无法按期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6、中信证券已托管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5东旭债

7、联合评级将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由AA+下调至C,同时将“15东旭债”的信用等级由AA+下调至C

四、结论

东旭光电由于上述风险事项,极有可能出现股票被ST事项中的如下事项: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

(五)、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八)、中国证监会或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文章分享结束,最容易上市的股票和最容易上涨的股票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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