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的信托投资型的信托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投资性的信托的问题,以及和投资型的信托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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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投资类信托业务私募、信托和投行的具体定义是什么?什么是投资类信托业务信托者,关注信托。
按照题目的思路,其实我们可以将市面上的信托大体分为2类:融资类信托和投资类信托。不过这么划分并不大符合客观的实际情况。比如还有很大一块就是通道业务。
像市面上常见的房地产信托和政信信托,按底层资产的逻辑去分析,更多应该划分为融资类信托,因为底层资产都是以债权为主。所谓的投资关系是在投资者、信托机构、融资方这三者之间产生的。而投资者与融资方并没有直接接触,信托机构担当了“受托人”的角色,根据资管新规的指示精神,信托业务必须回归本源——卖者尽责,买者自负。
这里面的内在逻辑是这样的,信托机构作为金融机构,是可以像银行一样给予资质符合的融资方一定的授信额度,为其提供融资。同时,信托机构作为专业机构,除了正常的风控之外,还会引入第三方担保、实物抵押等增信措施进一步确保投资金额可以收回。在明确了投资标的之后,信托机构成立信托项目对合格投资者进行开放,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获取一定比例的收益,在当下2年起产品,基本上在8-9%之间......
上述便是最常见的信托投资情况,其中有2点特别强调:其一,投资者和融资方并不直接产生联系,都是借助于信托机构;其二,该次投资都是先有项目,再去募资而非先募集再去投资项目(这儿便是投资信托业务和融资类信托业务的本质区别)。
还有很大一块是通道业务,顾名思义信托提供的仅仅是一个融资通道,而该项业务的存在得益于信托牌照的独家优势——信托是唯一可以横跨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以及实体市场的金融机构。
在我国,信托发展初期,信托更多是以通道业务居多,资金来源多为银行资金等机构方,后来政信信托和房地产信托发展,给予了信托机构更多“主动权”,相较之前,这类信托也能算得上“投资类信托”。可是信托发展到今日,信托业态已经相当多元,该两类信托本质还是借钱给对应融资人,其本质还是融资,而非投资,资管新规的引导精神更多也是引导信托机构往主动投资管理类业务发展!!!!所以,就笔者个人见解,时下,信托市场的主流还是“融资类信托”。
笔者曾专门发文一篇关于主动管理类信托,有兴趣的朋友,可自行查阅,里面内容也更为详细!!!
一点愚见,感谢阅读!!!
私募、信托和投行的具体定义是什么?私募、信托、投行从定义上很难直接理解,但是先了解其服务对象可以直观的理解其定义:
私募基金对象:中小产阶级
私募又称为私募基金,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其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炒股的人在股市里面对基金的认识应该很好理解,股票里面到处是基金的影子。
信托服务对象:富豪
信托是一种法律关系,范围比较广泛,所有基于法律框架的委托、受托管理的形式都在此列,在中国也指信托业这一行业,经营范围很广泛,上市股权、债权,非上市的股权、债权、收益权都可以做。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
信托产品特点:收益稳定,投资期限1-3年,投资门槛高(100万起),发行规模大,常见起步都在1亿以上。
投行服务对象:银行+财团
投行即投资银行,是作为中间人,为企业发行股票或债券提供服务的。比如高盛、摩根、中金、中信等。投行投资大、收益高、风险也高。
投资性的信托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投资型的信托、投资性的信托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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