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内控管理办法)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以及证券公司内控管理办法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一、内部控制五要素提出时间
借鉴COSO(CommitteeofSponsoringOrganizationsoftheTreadwayCommission,全美反欺诈财务报告委员会下属的发起人委员会,该委员会于1992年颁布了《內部控制—整体框架》,提出了五要素的观点。COSO内部控制框架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唯一推荐使用的内部控制框架,同时《萨班斯法案》第404条款的「最终细则」也明确表明COSO内部控制框架可以作为评估企业内部控制的标准。)报告框架,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将内部控制的要素归纳为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5大方面。
二、证券公司的风险控制部门是做什么的需要那些方面的知识
1.按照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要求,结合公司管理实际,建立并完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管理流程,制定统一的风险管理政策和制度。
2.通过法务、合同、审计、风险控制的管理,有效防范风险,提高公司的风险控制水平。
3.完善风险辨识、评估以及风险管理策略制定等风险管理职能。
4.持续开展风险管理活动,完善风险管理报告体系。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风险控制专项工作。
三、证券公司应该承担的经济责任有哪些
1、上市保荐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核查该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应收票据、利用审计专业意见等方面未勤勉尽责,对上市公司年报虚假记载,审计未勤勉尽责,出具了存在虚假记载的审计报告。
2、在上市公司欺诈发行、虚假陈述等,除了先行赔付,券商在虚假陈述案中被判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规定披露信息,或公告的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使投资者遭受损失,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四、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
1、关于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
2、第一,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必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3、第二,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加强内部控制,控制风险,切实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4、第三,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不得有以下行:
五、证券公司交易系统的风险管理策略
1、一、慎重处理系统变更。在新冠疫情多发阶段,对非必要的系统升级工作暂缓执行。应当遵循安全优先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值守工作,除行业业务通关等工作以外,原则上不对重要信息系统和门户网站开展运行变更、下线等操作。确需升级变更操作,要严格对变更实施方案、变更影响和风险评估、变更后验证方案、重点监控方案、应急回退方案等内容审核、评估,控制变更风险。
2、二、加强系统上线前测试。系统上线前需要充分验证流程设计、功能设置、参数配置等相关内容,任何系统变更升级前须进行独立于生产环境的测试验证,重要信息系统需要进行全流程压力测试并做好性能容量评估。
3、三、持续完善重要信息系统应急预案。强化应急预案日常演练工作,定期组织关键岗位人员开展应急演练,丰富应急处置场景,加强“真演实练”,梳理总结演练发现的问题,健全应急处置机制。
4、四、加强信息技术服务机构产品质量的管控。全面提高信息技术服务机构研发质量标准,加强对需求管理、研发过程规范、测试质控及变更评审进行专项改进,采用不低于证券公司内部变更规范,在升级包的变更说明中准确描述变更范围、关联影响,提升产品质量。
5、五、提升系统自动化运维水平。在监控巡检、例行作业、变更实施、应急处置等方面利用技术手段逐步实现运维自动化、智能化,提高运维效率,提升信息系统运行质量。
6、六、做好系统运维人员安全防护。根据各地疫情防控形势,采取必要措施有效保障信息系统场所卫生安全和生活物资保障,加强对系统运维员工健康状况的关怀,确保员工队伍充足稳定。
关于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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