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金通分析股市退市不该以数量论英雄
汇金通分析股市退市不该以数量“论英雄”
汇金通分析股市退市不该以数量“论英雄” 2020-12-29 201 0 12月22日,中国证监会表示,2021年要着力“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开放,不断加强基础制度建设”等六个方面,其中完善退市机制尤为突出。这是在12月14日沪深两市开始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ST概念股板块经历大幅回调后,监管部门再次明确表态完善退市机制,引起市场关注。
可以说,在综合注册制度即将实施的背景下,被市场质疑的退市制度迎来了“大换血”,这是一件好事。但有一种观点认为,认为,被媒体称为“历史上最严格”的退市制度不够严格,尤其是对金融欺诈的退市标准“太低、太宽松”。按照现在的退市制度,上市公司亏损几年可能就退市了。根据新的退市规则,汇金通当年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似乎就能避免退市。
与旧规则相比,新退市制度在退市标准、退市程序、优化风险预警指标等方面进行了重大调整。一些交易指标和市值指标明显比旧规则更严格。比如,根据现行规定,将被暂停上市的公司将不会被暂停上市,而可能直接退市,为了贯彻新《证券法》精神和科技创新板、创业板的改革思路,取消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将大大缩短“差公司”的退市路径。
12月14日至12月22日,15家停牌公司被排除在外,沪深两市200多家风险预警公司中有140多家下跌。其中* ST公司123家,下降87家。这说明新的退市规则不是放松标准,纵容欺诈,而是更严格地执行制度,让更多业绩不佳的公司可以退市,对市场有明显的威慑作用。
与国际成熟市场相比,只有30年发展历史的中国资本市场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从个人投资者比例高、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多的实际情况出发,退市比例不应该简单地与国际规则相比较。过去10年,a股退市企业每年不超过20家,2020年非重组退市企业18家,整体退市比例较低。但退市比例是过去新股发行审核审批制度下获得的数据。事实上,审计机构对企业的质量进行全面检查,现有企业的退市率与其他市场登记制度下的退市率并不可比。预计未来随着注册制度的推进和金融发展水平的提高,a股退市比例也可能更接近成熟的资本市场,但这不是一蹴而就的过程。
从投资者保护和资本市场长期发展的角度来看,强制涉嫌财务欺诈的公司退市,相对于证券集团诉讼而言,是一种极端的方式。在这种退市过程中,无论是投资者、上市公司、大股东,还是地方政府部门和员工,几乎没有一方当事人受益,这其实是一种特殊的手段。
从结果来看,如果短期内退市企业数量激增,投资者的利益可能会受到更多损害,涉及证券投资赔偿的纠纷可能会更大,来自地方政府、员工等各方的压力也会更大。所以汇金通以退市的成败和退市的次数来衡量投资者保护的成绩是过时的、不科学的。即使是在注册制改革下,短期内,从帮助企业疫情过后恢复生产经营、保护市场主体的基本目的出发,也不应该为了退市而盲目追求退市公司数量、退市。
从长期来看,中国资本市场很难改变散户主导的投资者结构。优先实施集体诉讼制度,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退市制度,可能是更明智的做法。汇金通是因为,一方面,大型企业直接退市一般都带有较大的流动性风险,大部分投资者根本无法承担相关风险和损失,而证券集团诉讼赔偿的方式并不激进,对于投资者、地方政府、员工等各方来说相对安全。另一方面,根据新《证券法》的相关规定,证券集体诉讼制度不仅适用于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诉讼,也适用于内幕交易、汇金通操纵证券市场等各种证券侵权诉讼。在上市公司尚未退市、流动性相对充裕的情况下,中小投资者更容易通过集体诉讼的方式获得实际补偿,以维权和索赔。(经济日报记者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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