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乡镇卫生院人员基本工资财政全额保障
江西:乡镇卫生院人员基本工资财政全额保障
江西:乡镇卫生院人员基本工资财政全额保障 更新时间:2010-2-6 0:30:17 “专业人才能留住了,医疗服务水平有保障了,医院的业务量有了明显上升。”谈起人员基本工资财政全额保障后卫生院发生的变化,南昌市湾里区梅岭镇中心卫生院院长王辉内心由衷地感到高兴。
王辉说,以前乡镇卫生院院长很难当,以梅岭镇中心卫生院为例,人员基本工资的40%由财政拨款,剩下的一大半完全要靠医院自筹。“医院一个月业务量没上来,我这个院长心里就开始发慌。”
王辉说,更要命的是,医院的业务骨干经常流失。“拿什么留他们呢?在农村生活不方便,娱乐活动少,连基本工资都保障不了,业务骨干要走我们也能理解。”
江西实行乡镇卫生院人员基本工资财政全额保障后,压在乡镇卫生院院长身上创收的担子终于被卸掉了。收入有保障,医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也被调动起来了,乡镇卫生院的院长和医务人员可以把精力集中到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上来了。
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带来了医院业务量的明显增加。据统计,2009年梅岭镇中心卫生院的业务量为160万元,比2008年增加了30%。
湾里区梅岭镇中心卫生院医生卢放告诉记者,工资财政全额保障后,他的月收入增加了800多元。他认为,工资财政全额保障除了带来收入增加之外,还让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觉得工作得到社会的认可,社会地位终于和同属于事业单位的教师一样了。
王辉说,乡镇卫生院人员基本工资财政全额保障后,专业卫技人员下得来,而且留得住,对农村医疗队伍建设极为重要,最终受益的是农村居民。
据江西省卫生厅介绍,从2009年起,江西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5亿元,对全省近4万名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基本工资予以补助,平均每人每年增加补助7000元,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的基本工资财政补助由30.68%提高到100%。
与此同时,江西省还制定了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标准,按每千名农村居民1.2人确定人员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的90%以上,全省乡镇卫生院的编制数增加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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