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卖楼前1天要网上明码标价
广州卖楼前1天要网上“明码标价”
广州卖楼前1天要网上“明码标价” 更新时间:2010-3-2 0:08:14 日前“粤四条”出台,落实国务院去年出台的调控房地产“国十一条”政策。记者昨日采访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人士了解到,“粤四条”很多政策广州已在实施,因此广州未必会就此再出台措施。如果出台穗版“国十一条”,也是对目前实施措施进行重申强调。 据其解读,“粤四条”比较特别的是,提出一手房公开销售24小时之前,要按照“一套房一标价”的方式明码标价。接下来,广州市还将就此研究实施的方式,方向可能是在网上提前公开一手房的每套价格。 广深要增加中小型商品房 “粤四条”提出,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有效供应。广州、深圳要切实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的供应,提高普通收入者的购房能力。 业界人士表示,去年广州市出让住宅地时基本未有70/90政策,中小户型政策基本上被暂停了。“粤四条”出台后,预计今年70/90的政策会重出江湖。 此外,市国土房管局有关人士表示,广州将采取调结构措施,对中等收入家庭采取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适度建设限价商品住房等措施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三旧”改造增加市中心新房供应 “粤四条”表示,力争从今年起用3年时间完成“三旧”改造任务。结合“三旧”改造,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合理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旧城镇、旧厂房和城中村改造,增加城市中心区普通商品住房供应。 据介绍,作为“三旧改造”试点市,广州各区上报“三旧改造”用地面积为353平方公里。解放前广州城面积约54平方公里。也就是说,“三旧改造”可挤出约6个旧广州城用地。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人士表示,预计今年广州将可盘活“三旧”土地5平方公里。部分“三旧改造”用地将成为市中心住宅用地供应,增加市中心住宅供应,市民将不愁买不到市中心房子。 一手房提前1天“明码标价” “粤四条”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后,应当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对外销售,并在公开销售24小时之前,按照“一套房一标价”的方式明码标价。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人士表示,目前广州市已是按照整栋为最低审批预售证规模执行。并且,开发商必须在取得预售证10天内,一次性公开销售所有房源。如果发现有捂盘惜售、囤盘等现象,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将上门调查处理,市民如发现有楼盘捂盘惜售等,也可进行举报。 另据了解,现在广州市一手楼盘也都基本按照规定,在销售现场对每套房源的价格进行“明码标价”,只是有部分楼盘公示的字体很小,比较难以辨认。有关人士解读,在此次“粤四条”中比较特别的是,提出要一手房在公开销售24小时之前,按照“一套房一标价”的方式明码标价。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下一步将会同物价局研究如何落实该项规定,方向可能是在网上提前公开一手房的每套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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