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银行不理小微企业大银行不理小微企业贷款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大银行不理小微企业的一些知识点,和大银行不理小微企业贷款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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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商银行事件来龙去脉阻碍商业银行向中小企业放贷的主要因素有哪些?银行愿意给小微企业贷款吗?小微企业不开对公账户可以吗包商银行事件来龙去脉2019年5月24日,包商银行因出现严重信用风险,被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接管。接管组全面行使包商银行的经营管理权,并委托建设银行托管包商银行的业务。
报告称,接管当日,包商银行的客户约473.16万户。其中,个人客户466.77万户、企业及同业机构客户6.36万户。包商银行的客户数量众多,服务的企业与合作的同业交易对手遍布全国各地,一旦债务无法及时兑付,极易引发银行挤兑、金融市场波动等连锁反应。
包商银行一般指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包商银行)于1998年12月28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前身为包头市商业银行,2007年9月28日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更名为包商银行,成为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包头市,现有员工8000多名。
根据中研产业研究院《2020-2025年中国城市商业银行全景调研与发展战略研究咨询报告》分析:
城市商业银行是中国银行业的重要组成和特殊群体,其前身是20世纪80年代设立的城市信用社,当时的业务定位是: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支持,为地方经济搭桥铺路。从20世纪80年代初到20世纪90年代,全国各地的城市信用社发展到了5000多家。然而,随着中国金融事业的发展,城市信用社在发展过程中逐渐暴露出许多风险管理方面的问题。很多城市信用社也逐步转变为城市商业银行,为地方经济及地方居民提供金融服务。
城市商业银行在支持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服务国家区域战略、助力地方经济转型升级、创新和改善金融服务、发展普惠金融、开展资本工具创新、服务实体经济等诸多方面,都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2019年6月14日,人民银行决定增加再贴现额度2000亿元、常备借贷便利额度1000亿元,加强对中小银行流动性支持,保持中小银行流动性充足。中小银行可使用合格债券、同业存单、票据等作为质押品,向人民银行申请流动性支持。
7月23日,人民银行开展定向中期借贷便利(TMLF)操作2977亿元,并开展中期借贷便利(MLF)操作2000亿元,两项操作合计4977亿元,与当日中期借贷便利(MLF)到期量5020亿元基本相当。开展上述操作后,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
TMLF操作是根据银行对小微和民营企业贷款的增量和需求情况综合确定的。自7月15日以来的6个工作日,央行累积投放资金7100亿元,净投放5215亿元,可谓“火力”全开。
在7月15日国务院召开的经济形势专家和企业家座谈会上,主要领导强调“政策工具箱里的工具还很多”,“要坚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稳健的货币政策和就业优先政策,适时预调微调,运用好逆周期调节工具”,“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阻碍商业银行向中小企业放贷的主要因素有哪些?1、所有制歧视
在经济转型过程中,由于传统体制的惯性作用和政策制定者固有思维定式的影响,许多政策的制定往往是以所有制性质为基本依据的。中小企业由于其所有制构成的成分较复杂,既包括国有、集体中小企业,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又包括“三资”中小企业,难以形成一个统一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国有商业银行与国有大中型企业同为“国有”,内在制度约定要求国有银行对国有企业进行重点支持,使得国有企业占有70%以上的信贷资产,银行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扶持往往力不从心,难以落到实处。
2、贷款程序不符合中小企业资金周转的特点
中小企业在资金使用上,具有需求小,要求急、周转快等的特点,单纯沿用对大企业的贷款品种和贷款审查方式,难以满足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上的需要,往往会使企业贻误赚钱良机。目前,到银行去办理一笔贷款,通常需要经过7个环节,时间少则1个月,如果加上担保、抵押、登记、评估、保险、公证等程序,一笔贷款从审批到发放,一般需要3个月左右的时间,审贷管理无法满足中小企业短、平、快地要求,使部分中小企业失去申请贷款的信心,限制了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
3、国内金融业贷款紧缩
目前,按照金融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国有商业银行机构网点向大中城市收缩,服务对象向大中型企业转移,信贷管理权限向上级行,特别是总行、省级分行集中,基层银行的贷款权限受到严格限制;同时贷款审批程序烦琐,一些县级商业银行变成纯储蓄机构,只能吸收储蓄,做一些基层的调查工作,没有贷款权,地市级商业银行虽有一些流动资金贷款权限,但没有固定资金贷款权限。由于基层的商业银行没有贷款权,需要一层层的上报到总行的审贷委员会,且贷款的审批程序烦琐,信贷标准更加严格,这进一步使量大、面广,且主要分布在县市级以下的中小企业信贷支持无法落到实处。
4、国内金融业自身的整合
目前,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完善,强化实施预算硬约束,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已成为自负盈亏的经营实体,而且为了生存,必须按照商业化、市场化的运行模式对金融业进行整合使得商业银行的行为发生了很大变化,金融机构的信贷标准更加严格,同时也使得许多中小金融机构,如城市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和农村信用社处于关闭和合并之中。中小金融机构数量的减少必然导致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减少,增加了中小企业融资的难度。
5、风险成本偏高
银行的首要目标是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然而中小企业高比率的倒闭和存在较高的违约现象,使得银行不愿放贷。据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统计,有近23.7%的小企业在开业后的2年内消失;由于经营失败、倒闭和其他原因,有近52.7%的小企业在4年内退出市场。从英国企业的增值税登记资料分析也可以看出:英国的小企业的寿命要明显地小于大企业。在中国,每年有数万个小企业诞生,而能坚持连续经营五年以上的还不够10%。中小企业高比率的倒闭情况,使向其贷款比率较高的银行也面临着较大的风险,贷款的信息收集和分析成本也会较高,这自然使银行不愿向中小企业贷款。另据城市商业银行的调查发现:中小企业的违约率要高于大企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管理成本是大企业贷款的5倍左右,而且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还需承担一定的机会成本,因而在操作上易产生“信贷歧视”。
6、成本收益机制与激励机制不对称,内部的贷款利率不合理
据银行调查,中小企业贷款的频率是大企业的5倍,而户均贷款数量仅仅是大企业的0.5%,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信息成本和管理成本是大企业的5—8倍。虽然按现有政策规定,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利率最多可上浮30%,但是经过测算,即使上浮30%,对中小企业的综合融资成本仍然很高。
由于各商业银行普遍强化了对贷款审批、发放等各个环节的责任,特别是强化了信贷人员的风险约束,而激励机制却没有从根本上改善,因而导致出现“贷不如不贷,贷多不如少贷”的心理,贷款营销积极性不高。
银行愿意给小微企业贷款吗?作为一个银行工作者,我来谈谈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对小微企业不是银行愿不愿意的问题,而是银行根本不敢对小微企业放贷款。
原因主要有四方面:一是银行对小微企业放贷成本远远大于大型企业,因为银行设计的贷款产品、贷款模式大都为大型企业设计的。而且银行工作人员数量有限,无法对所有小微企业贷款进行深入的实地调查,因而从主观上讲银行对小企业打上了深深的门第观念的烙印,打心里里排斥对小微企业的贷款。二是小微企业除了本身缺乏贷款担保抵押物之外,财管管理也很不规范,经营信息不透明,贷款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一般银行不敢对小微企业发放贷款。三是小微企业生存周期不长,一般3年至5年,有些甚至更短,尤其受市场行情影响较大,缺乏足够的市场抗风险能力。一旦市场有风吹草动,小微企业十有八九会面临破产关门的危险。四是曾经的几波小微企业倒闭潮让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敬而远之,怕贷、畏贷、拒贷甚至抽贷、断贷是普遍行为。
基于上述因素,银行是不愿意给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的。银行不良贷款许多是因小微企业贷款引发。银行是企业,不是民政机构,要追求效应,所以在经营战略上不看好小微企业。这是一个大问题。社会缺乏不了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对全社会贡献巨大,需要政府想办法来解决这个现实问题。
小微企业不开对公账户可以吗不可以小规模纳税人不可以不开对公账户,只要是公司制企业,都要开立对公账户。
首先你缴纳税款就需要对公账户。
基本账户一个公司只能开一个。其他的例如:一般账户,一个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开立多个,没有数量限制。人民银行的账户管理规定:一个企业只能开立一个基本账户,但是可以开立多个一般账户,如果另外还要开一个可以取款的账户,而且资金方有一定的专门用处,那么你可以在该行申请办理一个专用账户也是可以取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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