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证券法实施半年,注册制维度IPO规模占比近七成

新证券法实施半年,注册制维度IPO规模占比近七成

摘要

自3月1日新证券法正式,到目前已近半年。新证券法要求全面推行证券发行注册制度、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和证券交易制度等证券市场基础制度。近半年中,随着注册制改革平稳快速推进,资本市场面目一新。IPO市场已经形成以注册制为主的新格局,上市公司信披质量逐步提高,科创板解禁实现软着陆,投资者也接连迎来重磅礼包……

在新证券法实施的半年里,资本市场注册制改革实现了扩围、提质。从审核方面来看,5月底,上交所回应全国两会代表委员时表示,科创板审核已经迈入2.0阶段,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不变,审核问询更精准、更高效、更务实、更协同。

借鉴科创板注册制经验,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推进平稳高效。8月24日,随着首批18家企业上市,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正式落地。注册制从科创板的增量市场,推广到了创业板的存量加增量市场。

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统计,3月1日至8月30日,共有188家企业登陆A股,同比增长95.83%,合计IPO募资2328.49亿元,同比增长104.22%。其中,科创板73家企业IPO募资1407.15亿元,创业板注册制下,18家企业IPO募资200.66亿元。综合统计,注册制下IPO企业数量合计91家,占比48.4%;合计首发募资1607.81亿元,占比69.05%,接近七成。

安信证券策略分析师夏凡捷对证事听表示,从IPO融资规模来看,今年以来注册制下的IPO募资规模占比已接近七成。由此可见,目前A股IPO市场已经形成以注册制为主的新格局。另外,由于注册制的实施,年内A股IPO规模已经超过3000亿元,是2010年年度最高的峰值。

从科创板到创业板,从上交所到深交所,注册制正稳步扩围,逐渐站上我国资本市场的舞台中央。国浩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奕奕表示。

除了IPO,科创板和创业板的并购重组和再融资也同步实施注册制。今年6月份,科创板首单并购重组已经落地。截至目前,创业板注册制下,6家企业再融资注册生效。

在注册制改革不断深入推进的过程中,上市公司信披质量也在逐步提升。信息披露是注册制改革的核心,贯穿于发行上市审核、发行承销定价、上市后持续监管、退市、并购重组、再融资等重点环节。

注册制下的信息披露是全过程、全方位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志旺表示,所谓全过程,即信息披露贯穿于发行申请到退市等所有重点环节,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事项必须真实、准确、充分、及时、公平地披露出来;所谓全方位,即发行人要讲清楚,中介机构要核清楚,审核机构要问清楚,监管机构和司法机关要查清楚。

我们也可以看到,注册制的发行审核环节,企业往往要经过多轮问询并公开内容。已经有很多公司综合判断自身情况侯选择撤回,截至目前,科创板IPO终止企业达到35家。张志旺表示。

在这半年中,上市公司信披质量越来越高,IPO过程中的信披更细、更多、更全。夏凡捷表示,主要有三方面原因,首先是交易所的高要求,现在交易所非常注重与投资相关事项的披露。其次,上市公司也越来越重视交易所对其信披质量的评级打分,这个分数与他们未来的资本运作是息息相关的。第三,上市公司董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职业素质也在不断提升。

另外,7月份,为持续加强信息披露监管,证监会起草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并公开征求意见。

在证券交易制度方面,新证券法在多方面进一步升级完善。其中,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制度方面,新证券法显著提高了对大股东增减持信息披露要求。

事实上,随着新证券法从资本市场基本法层面建立健全股份减持制度后,截至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在内的关于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规则体系,确立了以锁定期安排和后续减持比例限制、信息披露要求为基础的减持制度。

国信证券高级研究员张立超表示,完善上市公司股东减持制度、规范股东减持股份行为有助于进一步优化资本市场生态环境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有效弥补减持过程中信息披露不充分、时效性不到位、市场约束性差等问题。

作为资本市场改革试验田,科创板也率先经历了首批上市企业集中解禁压力。

7月3日,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通过市场化方式完善科创板股份减持制度,平缓解禁压力,满足创新资本退出需求并为股份减持引入增量资金。

7月22日,科创板首批25家上市公司上市满一年。尽管此前业内预计科创板7月份的解禁规模或对科技板块形成一定扰动,但从当日的实际情况来看,得益于大部分科创板解禁股份减持所遵守的慢走式减持,以及两类股东预披露等规则,截至当日收盘,科创板以0.47%的涨幅宣告平稳渡过。

虽然科创板首批公司解禁规模较大,但从当日以及此后几个交易日的实际情况来看,可以说,较为有效地降低了减持行为可能带来的流动性风险,且市场表现较为稳健。张立超认为。

在优化上市公司股东减持制度背景下,投资者对于限售股解禁、股东减持的理解力和承载力正在稳步提升。

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统计,3月1日截至8月29日期间,A股共400家上市公司已实施完成减持计划,其中包括1家科创板公司。而从正在实施中的数量上看,在1150家公司中包括24家科创板公司。

中山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湛表示,随着新证券法对大股东减持条件、信息披露等要求更加严苛,且在违规行为处罚方面的力度进一步加大,预计未来资本市场的减持行为将更加规范,且集中、大幅度以及扰乱市场等减持行为将有效减少,进而有利于资本市场平稳健康运行。

强化投资者保护,是新证券法的另一大亮点,在半年里,保护投资者的各项配套制度不断落地,监管层对违法违规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强。

从最高法方面来看,7月31日,最高法发布《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完善我国证券集体诉讼制度;证监会同日发布《关于做好投资者保护机构参加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相关工作的通知》;8月18日,最高法发布《关于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助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顺利进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

从证监会方面来看,8月7日,证监会形成了《证券期货行政和解实施办法》,意在完善诉讼和解制度;8月21日,证监会研究起草了《欺诈发行上市股票责令回购实施办法》,明确了回购价格、回购对象、回购程序等内容,目的为防范欺诈发行,保护投资者权益。

中航证券首席经济学家董忠云表示,在新证券法的领衔下,一系列法律法规不断扩充,资本市场的法治供给持续升级,结合监管执行力度的强化,我国在投资者保护、打击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等方面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相信三公原则的贯彻将有效助力资本市场实现长期健康发展。

在监管执法方面,新证券法从八个方面完善监管执法手段,有效提升了监管执法效率与效能。与此同时,今年以来,国务院金融委会议多次强调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充分体现了监管层在推进资本市场生态建设方面的坚定决心。

今年伴随着新证券法的生效实施,监管层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大幅提升。据统计,上半年,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98份,罚没金额合计38.39亿元,已接近去年全年的罚没金额。同时,监管层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效率也在进一步加快,如从3月底立案到8月中下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发布,证监会仅用不到5个月时间就完成了对延安必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而进行的立案调查。强有力的监管执法,将对上市公司等资本市场参与主体形成有力的制度威慑,加快资本市场生态环境的完善。董忠云举例称。

朱奕奕表示,新证券法全面推行注册制,信息披露制度是注册制的核心,违规信披、欺诈发行、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将影响投资者的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不利于投资者对市场的信任,亦将危害投资者的利益。因此,证监会通过全面落实对违规零容忍,用足、用好新证券法中大幅提高的对资本市场违法行为的规制力度,从严、从重、从快追究相关违法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有利于震慑资本市场的意图违规主体,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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