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家:对人肉搜索不应一棒子打死

法律专家:对人肉搜索不应一棒子打死 更新时间:2010-11-11 7:17:38   人肉搜索是非不断,众说纷纭:有人认为,它可以揭露各种不道德现象与贪腐现象;也有人认为,人肉搜索将个人隐私暴露于阳光之下,罪不可赦。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广东深圳开始起草深圳市个人信息保护条例,针对人肉搜索等网络侵犯个人隐私的现象,这个法规可能会对其加以禁止。如此看来,人肉搜索这个一直以来备受争议的话题,在不久的将来,将纳入到法治管理的范围中。不过,对于人肉搜索将“命归何处”,人们还是议论纷纷。那么,人肉搜索该不该禁止?能不能禁止?或者,该如何对其进行规范?带着诸多疑问,记者采访了福建省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孙瑞灼先生。  记者:对于人肉搜索本身的性质问题,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您持什么样的观点?  孙律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人肉搜索这种网络特有的现象,与个人信息、隐私权保护间是存在着一定的冲突的,现实中也有一些因为被人肉搜索而被侵权的现象。因此,从法律角度对人肉搜索进行规范是非常有必要的。  记者:您认为深圳的做法合理吗?人肉搜索是否应该被禁?  孙律师:深圳就个人信息保护进行地方立法,有利于弥补目前国内在个人信息立法空白之缺陷,值得期待,但对“人肉搜索”这一网络特有的现象和行为,采取“一棒子打死”的做法,却值得商榷。人肉搜索应当予以规范,而不是予以禁止。  诚然,从人肉搜索的现状来看,确实到了需要法律出面规范的地步,但它需要的只是规范而不是禁止。因为人肉搜索只是一种工具,本身无所谓好坏和对错,关键看使用者是否使用得当。如果使用者心怀不轨,人肉搜索自然极有可能陷入侵犯隐私的泥沼中;但如果使用者心怀正义,人肉搜索则有可能成为助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成为舆论监督的利器和尖刀。从某种程度来看,不少人肉搜索的发起源自民众对道德的捍卫,正是对这一诉求的追求,使得一些公共事件的真相得以迅速而有力地揭示。例如,“周久耕事件”、“山东济宁副市长下跪”事件、“周老虎”事件等。  记者:如果对人肉搜索不加以禁止,在立法过程中又该如何对其进行规范?  孙律师:深圳就个人信息保护进行地方立法,有利弥补目前国内在个人信息立法空白之缺陷,值得期待,但对“人肉搜索”这一网络特有的现象和行为,采取“一棒子打死”的做法,却值得商榷。对人肉搜索,全面禁止不行,全面放开也不行,应当是在禁止的前提下,允许例外情形的存在,即对公共事件、公共人物、官员的公共行为以及贪污腐败行为等的人肉搜索不应该担责。  事实上,也确实有不少人认为人肉搜索是民间力量的代表,如果使用得当,可以展现大众的道德力量,推动社会民主进步的发展。不过,如何平衡人肉搜索与保护个人隐私之间的关系,将是一个必须面对的话题。人肉搜索的规范,也是一个颇有难度的过程。相关文章:关于360与腾讯之争中的几个基本逻辑问题早评:今天如若收新高,下周将会冲击3200点英国当局称谷歌收集数据行为违反数据保护法横盘震荡或将延续横盘震荡或将延续“高跑跑”未毕是坏事投资创业板正当时投资创业板正当时投资创业板正当时创业板造富机器说不成立两高一超属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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