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债权人的重整申请ST广夏存在破产风险
法院受理债权人的重整申请*ST广夏存在破产风险
法院受理债权人的重整申请*ST广夏存在破产风险 更新时间:2010-10-23 7:11:59 银川市中院于2010年9月16日裁定受理债权人对*ST广夏的重整申请,已经申报的债权金额共计人民币3.4亿元。*ST广夏称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
本报讯 今日,*ST广夏发布《管理人关于公司重整进程公告》,公告显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9月16日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公告称,公司重整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截至2010年10月20日,已完成申报登记的债权计11笔,申报的债权金额共计人民币341507068.96 元。公司股票自2010年9月30日复牌之日起二十个交易日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即2010 年11 月4 日实施停牌,待公司重整计划经法院做出裁决后向深交所申请复牌。
同时,报告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存在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原因被暂停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93161409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