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明年试点境外旅客离境退税
海南:明年试点境外旅客离境退税
海南:明年试点境外旅客离境退税 更新时间:2010-12-29 8:28:14 记者王晓樱、魏月蘅、冯蕾今天获悉,为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国务院决定在海南省开展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试点。据介绍,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定点商店购买退税物品达800元人民币就可以享受退税的最低购物金额,离境退税税种为增值税,退税率统一为11%。 据了解,近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在海南开展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试点的公告》。离境退税税种为增值税,退税率统一为11%。应退税额计算公式:应退税额=普通销售发票金额×退税率。 据介绍,政策所指的境外旅客是指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境外旅客要取得退税,应当同时符合以下六项条件:1。在退税定点商店购买退税物品,购物金额达到起退点,并且按规定取得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等退税凭证;2。在离境口岸办理离境手续,离境前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3。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4。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运出境;5。所购退税物品经海关验核并在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上签章;6。在指定的退税代理机构办理退税。 退税物品详细目录可在财政部官方网站查询。相关文章:境外旅客离境退税能给海南旅游多少“实惠”?外资凶猛冲击楼市调控安信证券28日个股评级一览海南率先“离境退税”海南试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财政部在海南开展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试点海南离境退税政策获批旅客满足六大条件可退税添富亚澳股票2011年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及非交易清算日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提示性公告武汉铁路局:武广高铁开行一年上座率超九成民航前11月运输总周转量增长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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