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率先“离境退税”

海南率先“离境退税” 更新时间:2010-12-29 8:28:08   境外旅客购物满800元享受退税,税率为11%;国人“离岛免税”正在筹备  为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国务院决定在海南省开展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试点,并将在2011年1月1日起执行。据介绍,退税物品是指国家允许携带出境并享受退税政策的个人生活物品,但食品、饮料、水果、烟、酒、汽车、摩托车等不包括在内。据悉,对于国人期待的离岛免税政策,目前仍在筹备中。  起退点暂定为800元人民币  财政部日前发布《关于在海南开展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试点的公告》。公告指出,据介绍,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定点商店购买退税物品达800元人民币就可以享受退税的最低购物金额。境外旅客是指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  公告称,离境退税税种为增值税,退税率统一为11%。  离境退税政策属制度创新  此前,中国只对出口企业、法人实施退税,尚未对个人购物、个人消费实施退税,因此,“离境退税”是中国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是对现行退税制度的一项重大突破,也是和国际惯例接轨。自去年3月份,海南便提出申请。海南省财政厅副厅长吕勇表示,中央之所以同意海南试点,主要原因是海南国际旅游岛本身是一项改革创新,“离境退税”在海南先行先试,可作为国家退税政策的补充,积累宝贵经验。同时,也有利于海南旅游经济的转型升级。  海南省商务厅副厅长王克强指出,希望通过此项政策的实施,使境外旅客购物消费占整个旅游消费由目前的20%的上升至40%,提高海南旅游消费收入。  国人“离岛免税”正在筹备  今年前三季度,海南全省共接待旅游过夜人数1915万人次。其中,国内旅客1867万人次,入境游客近48万人次。海南能否实施国人“离岛免税”政策更为引人关注。  吕勇透露,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准备“离岛免税”的工作,目前实施该政策的条件尚不成熟。条件成熟时,国家有关部门将适时公布实施时间。  海南省商务厅副厅长王克强表示,财政部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离岛免税”政策。目前,中国免税品实施特许经营政策,由“中免”公司独家经营。海南已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希望适当放开经营。  境外旅客取得退税条件  1。在退税定点商店购买退税物品,购物金额达到起退点,并且按规定取得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等退税凭证;  2。在离境口岸办理离境手续,离境前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3。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  4。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运出境;  5。所购退税物品经海关验核并在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上签章;  6。在指定的退税代理机构办理退税。相关文章:安信证券28日个股评级一览大盘加速跳水海南板块大跌大盘加速跳水海南板块大跌大盘加速跳水海南板块大跌12月28日早盘火箭发射个股海南板块重大利好出炉海南板块重大利好出炉海南板块重大利好出炉券商机构推荐10只抗跌股海南橡胶申购或被追捧

影象测量仪

三次元测量仪

光学测量

影像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