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酝酿阶梯水价 超量用水将累进加价

海南酝酿阶梯水价 超量用水将累进加价 更新时间:2010-10-15 7:01:06   海南省政府10月14日表示,该省将对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对超量或奢侈用水实行累进加价政策。  海南省表示,将对居民家庭生活用水设定每月的基本用水额度,在确保居民基本生活用水价格相对稳定的前提下,适当拉大各级用水量间的价差。  就具体操作细则来看,该省将城镇居民生活用水水量基数设定为三级。第一级水量基数将占到全省城镇居民覆盖面的70%;第二、三级水量基数,将根据按市场价格满足特殊需要的原则制定;同时对低收入家庭将有适当的照顾措施。  海南省物价局进一步表示,三级阶梯式计量水价级差为1:1.5:2,即一级水量执行供水价格;二级水量按供水价格的1.5倍执行;三级水量按供水价格的2 倍执行;今后将随供水价格的调整而相应调整。  这一阶梯水价政策将先对已由供水企业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实施;对尚未实行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水户,在实现抄表到户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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