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虚拟货币(网游运营商变相出售自己游戏里的虚拟货币算不算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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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好的虚拟货币投资?
在打算对虚拟货币进行投资之前,一定要对虚拟货币的来龙去脉和它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进行深入的了解。
虚拟货币包括两类,一类是有发行中心的网络社区虚拟货币,譬如Q币、Amazoncoin等;一类是基于密码学和P2P技术的去中心化的数字加密货币,如比特币、以太币等。两类虚拟货币具有不同的风险特征。网络社区虚拟货币实质是发行方的负债,主要面临信用风险(虚拟货币无法购买或购买到足量对应商品或服务)、技术风险(虚拟货币被盗)和非法交易风险(小额、网络赌博)等,其监管可以参照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数字加密货币主要面临信心风险(数字加密货币缺乏信用支持,一旦持有人对其缺乏信心就一文不值)、技术风险(虚拟货币被盗)和非法交易风险(大额、洗钱、恐怖融资、避税)等。数字加密货币的底层技术区块链是一种高效低成本的价值传递及金融交易技术,有望提升金融业效率,因而需要通过监管实现效率与安全的统一。
目前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均将数字加密货币市场纳入了监管,针对不同应用定位存在三大监管模式,欧洲、日本的“货币发行业”、香港、台湾地区的“类银行业”以及美国的“货币服务业”数字货币。其中以欧洲、日本为代表的“货币发行业”监管模式,将数字货币的发行视为是一个单独的行业,侧重于对数字货币发行机构进行审慎监管。相关政策包括欧盟的《电子货币指引》和《支付服务指引》、英国的《电子货币管理条例》、日本的《预付式证票规制法》等。欧洲央行认为发行数字货币在某种程度上等价于吸收存款,并且是基于信用经营,具备较强金融业的特征,设立专门的数字货币发行机构,单独颁发专门的牌照,对其执行比银行业金融机构更为宽松的监管;以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地区为代表的“类银行业”监管模式,将数字货币视为储蓄性的银行业务,允许且只允许商业银行或存款公司发行数字货币。相关政策包括中国香港的《多用途预付卡发行申请指引》、中国台湾的《银行发行现金预付卡许可及管理办法》等。香港规定只有持全牌照的商业银行和经过特别批准的存款公司才能发行多用途预付费储值卡;以美国为代表的“货币服务业”监管模式,将数字货币视为是非储蓄性的货币服务业务,同时允许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参与,侧重对产品和服务的监管。相关政策包括《统一货币服务法》、《电子货币划拨法》等。美国各州根据《统一货币服务法》相继出台了适用本州的非金融机构从事货币服务的相关法律。金融机构类发卡者则受到联邦一级的监管,并且必须向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为其所发卡的金额购买保险。
目前国内数字货币发行和交易层面,多发生在场外市场。中国对这些数字货币的监管,应当结合功能监管与行为监管,交易平台建立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制度、反洗钱上报制度和客户识别制度,建立数字资产发行方和销售方的注册制与信息披露制度,从而预防加密货币带来的风险。
别人贷款让我开虚拟账户合法嘛
不合法。因为开设虚拟账户是为了进行洗钱、逃漏税等非法交易的手段,而且以他人名义开设虚拟账户存在诈骗风险和法律风险,所以不合法。在金融管理方面,开设虚拟账户会违反《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涉及到经济罪,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此外,开设虚拟账户也会严重影响个人信用,导致征信记录不良,对个人未来的金融活动产生不良影响。如果遇到别人提出开设虚拟账户的要求,建议立即拒绝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央行推出数字货币,对企业税收有什么影响?
央行数字货币(DCEP)定位于中国法定货币的数字化,其原型系统以“一币、两库、三中心”为整体结构,采用“央行-商业银行”的二元发行架构,是央行着力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缓解银行货币创造面临的“流动性、资本、利率”三大约束、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措施。
就体系本身而言,DCEP系统的构建能够从多角度为金融发展带来利好。首先,DCEP的双层运营体系能够充分发挥商业银行等运营机构的资源,有助于分散风险的同时确保物理货货币到数字货币的平稳过渡;其次,DCEP以双离线支付作为重要特征,不需要依赖网络就可以进行点对点交易,因此能够从很大程度上替代纸钞硬币,降低发行、印制、防伪、储存等各个环节的成本;第三,DCEP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将会极大提高跨境结算的速度和安全性,随着中国国际影响力的增强,DCEP系统的构建有助于我国脱离美国金融工具长臂管辖的范畴,推动贸易清结算体系的重塑;最后,DCEP系统的构建能够为货币管理工作带来全新的可能性,例如实现事前事中审批、实时微调等调控手段。
从社会影响方面来看,DCEP系统的构建同样能够提供便利。首先,DCEP对交易节点的记录能够实现“有限匿名”,能够完整呈现违法活动中资金的流转途径,有助于打击偷税漏税等犯罪活动;其次,DCEP能够使大量交易更加智能化,能够有效提高市场交易活动的效能,精简办事流程,降低中介环节的维护成本;第三,DCEP能够显著提高货币的政策传导效率,改善市场对于M0领域的观测盲区,使央行获得更加精准的政策工具,对于需要政策性支持和补贴的中小微企业能够有更好的支持力度。
网游运营商变相出售自己游戏里的虚拟货币算不算违法
不算违法,属于正常的买卖,理论上需要收税,但是实际上很难行的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818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你局《关于个人通过网络销售虚拟货币取得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京地税个〔2008〕11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二、个人销售虚拟货币的财产原值为其收购网络虚拟货币所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税费。三、对于个人不能提供有关财产原值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国家税务总局二○○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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