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谈虚拟货币交易所违法吗,如何看待各大行发布禁止虚拟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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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约谈六大行,以后银行理财要怎么买?
银行理财要变天?怎么变?8月25日,有消息称中农工建交邮储6大国有银行被召集开会,议题与理财产品有关,监管要求从9月1日起,6大行的理财产品将换一种估值方法,从之前的“摊余成本法”过渡到“市值法”。虽然6大行谁也没对该消息予以确认,不过从近三年资管新规给出的过渡期限来看,理财变天是迟早的事。
那么“资管新规”到底是怎么要求的呢?这一变化对普通客户来说又意味着什么呢?
首先,“资管新规”的来龙去脉“资管新规”这个词已经不新鲜了,2018年4月27日,央行、银保监会等4部门联合下发了资产管理指导意见,业内称之为“资管新规”。
具体到银行理财领域,“资管新规”到底规定了个什么事呢?简单地说就是银行理财不允许承诺保本了,即打破刚性兑付。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去银行买理财,大堂经理往往会承诺保本,收益率也是固定的,在很多人眼里,银行理财与存款没有什么区别,都保本,而且利息还比存款高。
新规虽然发布了,但市场上存量的保本理财产品还有几十万亿,如此庞大的规模不是一天两天就能整改完毕的。于是,监管部门设置了2年的过渡期,即要求各大银行在2020年年底之前仍然可以发行保本理财产品,同时对存量保本理财产品进行整改,到2020年年底之后就不再允许发行保本理财产品了。
按说2020年12月31日是最后期限,但考虑到银行需要时间进一步提升新产品投研和创新能力,于是监管部门再次将过渡期延长一年,即延长到2021年12月31日。
距离最后期限还有4个月的时间,银行还有充足的时间进行整改和产品创新,但风云突变,25日监管约谈6大行,约谈内容就是我们前文所说的改变理财产品的估值方法,说白了就是不能承诺理财产品保本了。
那么估值方法的改变为何就会导致“不保本”呢?对理财客户又有哪些影响呢?
从“摊余成本法”到“市值法”:之前的理财产品为什么保本?
之所以“保本”,是因为长期以来银行对产品的收益计算采用的是“摊余成本法”:我们都知道,理财产品是有期限的,比如1年期、3年期,最终总收益可以通过之前的案例大体计算出来,比如100亿规模的某理财产品用于某房产开发项目,预计1年后的总收益是10亿元,那么该理财产品的平均收益率是10%,某理财客户认购了100万元,1年后的收益就是10万元。
“摊余成本法”的特点是把计算收益的时间期限拉长了,得出的收益率是“平均收益率”,所以敢承诺保本,但“摊余成本法”用于理财产品真的科学吗?其实并不科学:
我们都知道,凡是理财产品,底部都挂钩一个“项目”,这类项目可以是权益类的投资,比如将汇集起来的资金交给基金公司或机构,用于购买基金、炒股、进行股权投资等等;也可以用于实体经济投资,比如投资房产开发项目、投资能源项目等等。
无论是用于金融产品的投资还是用于实体经济的投资,都会存在一个问题:总市值是随时变动的,今天可能盈利、明天可能亏损,谁能保证投资期限结束后一定是盈利的?总市值一定是大于投资前的总市值?所以“摊余成本法”并不适合对理财产品进行估值,特别是不适合风险等级高的理财产品。
在此大背景下,“市值法”就应运而生了,“市值法”与“摊余成本法”最大的区别就是缩短评估周期,每天都对总市值进行评估,有点类似于我们购买的基金产品,“今天亏、明天赚”是常有的事。目的就是让客户随时可以看到市值变化,提高风险意识,对盈亏有一个基本的概念,而不是通过拉长评估期限的方式消除或弱化客户的担心。
可以这么说,之前“摊余成本法”有意掩盖了理财的风险,实际上总市值是在不断变化的,某一天可能亏损率达到10%、20%了,但银行不披露,客户也看不见,看见的只是最终结果;而现在的“市值法”是按天披露市值,盈利就是盈利、亏损就是亏损。从这一变化来看,之前的银行理财产品类似于银行存款,而之后的理财产品就有点类似于“公募基金”了。
至于“以后理财产品怎么买?需要注意什么?”这个问题,首先当然是把风险性考虑在第一位,不喜好风险的朋友买一些底部挂钩债券、银行存款、低风险金融衍生品的产品就可以了;对于某些风险较大的产品,比如挂钩房产、过剩产能项目的产品,除非你追求的是高收益,否则真的没有碰的必要。
大家千万不要以为从“保本”到“不保本”是客户“吃亏”了,实际上监管这么做是有其道理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揭示风险,否则几十万亿元的理财产品暴雷,那么受伤害的就不是一个人两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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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各大行发布禁止虚拟币交易?
这个说法,以及相应的银行措施,会造成以下几点影响:
1)虚拟币交易者更难利用国内的银行系统进行出金出金操作。
2)在虚拟货币渠道,反洗钱反行贿加强了力度。
3)由于这次银行的禁令,和相应省市执行关闭比特机矿机的操作,会造成我们在虚拟币衍生金融市场的整体回撤,对于相关的金融工具触及的生产力、就业和资本提升,可能会有不利的影响。
这次禁止,行政命令的色彩比较大,并没有从法理上禁止。
因为法律上禁止,要通过立法审议,包括全国人大的审核,一方面效率慢,一方面也不一定就能得到压倒多数的赞成票,反而暴露了完全禁止的难以执行。
从信息来看,目前主要是监管会议和口头警告为主:
“虚拟货币交易和投机活动已经扰乱了经济和金融系统的正常秩序。它们增加了非法跨境转移资产和洗钱等非法活动的风险。”
这次主要措施是通过银行体系的窗口指导交易管制目前,虽然比特币已经不存在国内交易平台,可是位于海外的虚拟币交易平台,仍然提供了各类P2P的出金和入金渠道。
个人用户仍然通过这些渠道获得比特币或将虚拟币换成人民币。
主要的渠道是个人间的微信转帐,支付宝转帐,以及银行卡转账。
广义来说,现在的微信转帐,支付宝转帐,最终还是对应到中国境内的各类银行当中。
那么,如果各大银行宣称不再接受虚拟币间接交易,就意味着要加强监管,对于个人间的转帐目的性和来源进行监管。
锁定长期从事虚拟币交易的银行帐户或支付宝帐户等,一旦有所异动,则可以运用银行帐户管控数据,
向金融监管机关举报帐户行为,或者配合监管机关动作,对帐户进行冻结。
由于这是银行内部的金融控制,并不受法律条款影响,行动迅速,
一旦被银行侦知你的帐户资金流与虚拟币有关,就可以冻结帐户,给个人带来许多麻烦。
当然,由于该行为并没有法律支持,
作为个人用户,
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要求银行解锁帐户,
举证自己的帐户操作与虚拟币无关,
或者非关键干系人,并非行贿,洗黑钱所得。
就算举证成功了,
也会影响巨大,
极大地支援虚拟币持有者及交易者的信心。
当然,这个措施也是双刃剑,
国内银行禁绝了虚拟币相关操作后,
是否有资产流向国外银行帐户,或者国外银行的离岸帐户,并不受人民银行直接指导的情况下,
是否会造成银行存款流失呢。
因为,目前中国居民每年可购买外汇5万美元,如果通过这笔许可将人民币转移到外币帐户,必然会对国内的银行业有所影响。
反行贿,反洗钱力度加大人民银行对对虚拟币交易的理由很多,主要包括:
避免金融资产外流;反逃税反行贿反洗钱;保证人民币的金融交易范围,保证数字人民币尽快上岸。勿须置疑,去中心化的各类虚拟币,最大的问题就是难以监管。
一旦用户习惯采用虚拟钱包,
很难象原有的金融系统那样实施冻结帐户,强制还款等措施,
甚至没法收税。
这几年以来,
通过下调取现力度,严控发票报销,以及统一报税等措施,
我国对于个人金融帐户的管控力度日益加大,
国税局的作用越来越倾向美国的联邦税务局那么强大的功能。
同时,通过数字货币的发现,
与人民银行相结合,税务部门可以把每个人的每一笔现金流掌握在手中,
随时进行税务审计,
相信不少人都会有几个回答不上来的问题。
而虚拟货币去中心化,加密,难以监管的特征,
与税务局的要求背道而驰,
所谓枪打出头鸟,
它不打击你岂不是少了钱袋子。
所以,
随着数字货币的加快推出,
虚拟币还会受到下一阶段的打击。
加强监管的坏处前面说过,加强监管的第一个坏处,是有可能将一部分有意愿参与虚拟货币的资金,转移到海外银行的离岸帐户中去。
这样一方面脱离了人民银行的监管,另一方面也会造成相应的金融资本流失。
另一方面来看,
全球的虚拟币的交易已经形成了8万亿到10万亿人民币左右的巨大金融市场。(以比特币为主)
还在不断扩大。
在区块链地发展中,也不断涌现出去中心化的各类应用场景和金融场景。
如Defi借贷,去中心化交易所,虚拟资产NFT等多项变种,确有一小部分是具备欺骗性质的工具,但也有一些能够稳下来,在西方社会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所以,目前的关停矿场和禁止交易。
从短期来看,打击了虚拟货币的使用范围,降低了电能的浪费,避免了资金外流。
但是从长远来看,
是否会让我们对这个快速发展的金融市场和金融机会完全绝缘呢,
很难确认。
更何况,
银行单方面的禁止交易,
或冻结帐户,
缺乏明确的法理依据和公信力,
很容易让个人投资者带来恐慌,
从而加快资金逃离。
这一点,
我们的长期目标和金融价值。
是需要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单位仔细思考的地方。
比特币能买吗?
毫无疑问是可以买的。好,我们来说说为什可以买。
比特币作为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具备了很多传统货币不具备的优势。A加密性。你注册比特币钱包是不需要实名制的,所有用户的比特币资产在隐私方面得到有效保障。B安全性。比特币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归功于它的共识机制POW(proofofwork)的成功,这种人人平等地参与挖矿并获得的相应比特币奖励,共同维护整个网络正常运转的机制确保了网络很难被轻易攻克。所以用户用比特币转账或者储值很难触发安全问题庞大C"便携性",它本质上是一串加密的代码,你再也不用像贪官一样携带笨重的巨款过境被拦截了,你只需要保护好你的钱包私钥就好了。D总量有限。恒定2100万个永不增发,而且"印钞"(挖矿产出)速度越来越难,这一点能有效抑制通货膨胀。强大的共识效应(网络效应)。它在2008年被神秘密码朋克中本聪发明并在短短10年间上涨百万倍,这几年也在虚拟货币社群中形成最为强大的价值共识,占整个虚拟货币市值的一半多。不要小看网络效应这种东西,说白了它就是人气,它会和事物的价值形成良性循环。比如茅台,大家都知道茅台酒有名,贵,好喝,所以买茅台股票的人就开始多了,股票价格就涨了,等到价格涨的没边了,网络效应越来越大,吸引更多的人入场买茅台股票,喝茅台酒。比特币等区块链应用处于发展早期。和比较成熟的黄金外汇股票市场容量相比,比特币市值才1000多亿美金,九牛一毛。在任何投资领域里,入场时机很关键,我相信,随着区块链技术在各个国家中被广泛重视并加大投资力度。比特币这个区块链世界中最牛的应用一定会发出更为耀眼的光芒。总之,比特币的未来我是看好的,但任何新生事物出来的时候注定是坎坷的,或被误解,或被歧视但总会在曲折中坚韧前行。期待比特币下一个十年。
"TheTimes03/Jan/2009Chancelloronbrinkofsecondbailoutforbanks"
买卖古玩和收藏品,合法吗?
谢谢邀请!
严格来说收藏品和古玩不是一回事。古玩应该是具备一定欣赏价格和艺术价值的文物。而收藏品范围广,不管古代的还是现代的只要是收藏起来不在市场流通就叫收藏品。就连一个奇葩收藏者收藏的文胸也叫收藏品。现在来说说他们的合法性。
实际上,文物法规定民间收藏品可以依法流通的。明文规定禁止的除外,比如出土文物。解放后出土的文物都规国家所有,私人没有权利占有更不能市场流通。
一些传世的比如瓷器、铜器、钱币可以流通。宅基地出土的普通文物可以流通(这一点我有一篇文章专门有介绍,有兴趣可以关注我,在文章栏查看)。
好了,关于约谈虚拟货币交易所违法吗和如何看待各大行发布禁止虚拟币交易?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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