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边民免税额为8000元

海关总署:边民免税额为8000元 更新时间:2010-12-2 7:49:29   据海关总署11月30发布并施行的《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边民通过互市贸易进口的生活用品,每人每日价值在人民币8000元以下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超过人民币8000元的,对超出部分按照规定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而修改前的《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则规定,边境地区居民每人每日从边境口岸或从边民互市贸易区内带进的物品,价值在人民币1000元以下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对“超过1000元不足5000元”和“超过5000元”的,分别则按照不同的办法规定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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