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标识(理财图案)
中国证券报
待兑付金额约14亿元,涉及投资者超9000余人!一度让业界瞠目的涉及招商银行的“钱端案”有了最新进展。
12月11日,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在中国检察网回复钱端平台投资人称,已于11月20日对左创宏等4人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开资料显示,左创宏曾在招商银行担任贸易金融部总经理、交易银行部总经理等职位。
此前,在“钱端案”爆发后,钱端运营方和招商银行一度互相“甩锅”,将逾期兑付的责任归于对方。随着司法机关一步步推进案件侦查,真相即将浮出水面。
9000余名投资人被“坑”14亿元
招行原高管涉案被逮捕
12月10日,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在中国检察网回复钱端平台投资人称,已于11月20日对左创宏等4人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回复钱端投资人截图)
中证君了解到,此次检察机关披露的被逮捕人员左创宏系原招商银行交易银行部的高管。公开资料显示,2015年1月左创宏出任招行交易银行部总经理,该部门由原现金管理部和贸易金融部合并组建,左创宏为原贸易金融部总经理。
钱端平台成立于2014年7月。今年5月,钱端对外宣布,涉及9000余投资者的约14亿元投资款(含投资收益)无法按期兑付。招商银行因涉嫌在此案中存在违规行为而备受业界关注。
多位投资人此前反映,其购买钱端APP产品是源于招商银行的推荐,招商银行旗下小企业e家、企业同心、招商银行客户理财经理等均曾为钱端APP及其产品做过宣传。
钱端平台与招商银行一度互“甩锅”
今年5月,广东钱端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对外宣布该公司所售产品逾期,并表示投资产品无法按期履约与招行相关,并要求招商银行对截至5月20日已开展的业务提出处置方案。
对于钱端平台的这一说法,5月27日,招行发布澄清声明称,已于2017年4月终止了与钱端公司的所有合作,目前招行与钱端公司及钱端APP没有任何关系。合作终止后,钱端公司未经同意擅自使用招行标识和名称,误导投资者。对此侵权行为,目前法院已做立案处理。同时,招行称,逾期资产与招行无关,不存在招行与钱端公司协商处置方案的情况,招行与钱端公司的原合作中也不存在钱端公司声称的“招行负责审核并投放产品信息”的合作内容。
随后,钱端平台表示,招行所称“与钱端无任何关系”不符合事实,2017年4月后,招行仍持续在钱端APP上发布、销售投资产品,且一直对钱端APP各方面工作进行督导。
5月29日,招行再度回应称,以招行提供“信息见证”的金融资产为底层资产的钱端APP投资产品,已于2018年初全部到期顺利结清,没有出现任何资金回款风险。其关联方广东网金控股也向招行出具了结清说明。
5月30日,钱端平台回应称,招行实际主导了小企业E家智能投资业务的整体运作,而非仅仅提供融资见证服务。
6月26日,广州天河警方通报称,钱端已被立案侦查。随后,招商银行在沟通会上向钱端投资人承认,招行的确通过“员企同心”推广招行见证的资产项目,但整体已经到期结清。
11月21日,钱端平台实际控制人陈某及相关涉案人员等4人涉嫌挪用资金罪,被天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天河警方现已冻结部分涉案资金及房产。
11月27日,针对招商银行涉案人员被拘留逮捕一事,招商银行回应记者称:对于有员工涉“钱端案”的相关信息,以公安机关正式公告为准。如有员工涉嫌犯罪,银行坚决支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绝不回避、不护短、不姑息。后续银行将继续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在公安机关查清事实,司法机关作出裁决后,依法依规,承担应负的责任。
两地银保监局认定招商银行违规
对于钱端平台和招商银行在此案中的责任认定,目前尚需执法机关作出最终裁定。不过,根据此前投资人和媒体披露的多份函件显示。广东、北京等多地的监管部门已经认定招商银行存在违规行为。
今年8月21日,广东银保监局在招商银行与钱端的纠纷投诉回复函中称,经查,招商银行广州分行员工确实存在向消费者推荐“钱端APP”行为,推荐过程中未完整告知消费者招商银行与钱端APP产品的信息见证关系,未准确对风险进行提示,违反了《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3〕38号)第九条的规定。
北京银保监局在回复函中表示,经查,招商银行北京立水桥支行原客户经理于2015年向投诉人推荐钱端APP,违反了《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3〕38号)第十一条、十三条等规定,北京银保监局将责令该行限期改正。
此外,据投资人反映,银保监会江西监管局、深圳监管局均已通过短信或通知书的形式回复称已在职责范围内部分受理钱端平台相关事件。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93161409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