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乡村振兴我市财政每年安排10亿元市以上农业产业发展资金
支持乡村振兴 我市财政每年安排10亿元市以上农业产业发展资金
支持乡村振兴 我市财政每年安排10亿元市以上农业产业发展资金 2019-05-02 22:13:33 在支持乡村振兴方面,我市财政在如何发力?记者从重庆市财政局获悉,自2017年以来,市财政局坚持把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作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作为培育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动能和推进农民增收机制创新的重要载体,重庆市本级财政每年安排10亿元以上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支持包括农业产业园建设在内的乡村产业振兴重点项目实施。
据悉,重庆市本级财政每年安排10亿元以上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支持包括农业产业园建设在内的乡村产业振兴重点项目实施。同时,积极争取中央支持,每年安排近50亿元市以上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重点支持包括耕地地力保护、农业科技推广、乡村振兴综合试验示范和单项试验示范、创建国家和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等。
在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方面,重庆市财政局配合市农业农村部门,已成功争取3个国家支持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2017年,潼南区获批创建以柠檬为主导产业的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已落实1亿元予以支持;忠县获批创建三峡橘乡田园综合体,中央财政已落实8600万元;2018年,涪陵区成功申报创建重庆市第二个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资金已落实5700万元。在积极争取中央支持的同时,市级财政加大力度支持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2018—2019年每个园区各安排1000万元资金予以支持。
在创建市和区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方面,2018年,重庆市在潼南、忠县、涪陵、万州、黔江、南川、梁平、渝北、江津、荣昌10个区县开展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并鼓励区县结合实际,开展区县级产业园建设工作。2019年起,市级财政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每年投入每个园区1000万元、连续支持3年。同时,重庆市财政在切块下达中央和市产业发展资金时,向区县产业园建设工作倾斜,支持区县创建工作。
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方面,重庆市财政局在继续深入推进贫困区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同时,要求各区县用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 同时,市财政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和引领作用,采用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改直接补助为股份化、贴息、贴费等间接方式,引导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参与农业产业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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