酿酒公司有望重回ST广夏怀抱
酿酒公司有望重回*ST广夏怀抱
酿酒公司有望重回*ST广夏怀抱 更新时间:2011-5-7 11:53:22 证券时报记者 郭渭鹏 “五一”假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最高人民法院将民二终字第17号民事判决书送达*ST广夏管理人,该判决书对*ST广夏与上诉人广夏贺兰山葡萄酿酒有限公司债权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酿酒公司上诉,维持原判。酿酒公司终于有望重回公司怀抱,围绕着债权争端,闹得不可开交的*ST广夏与酿酒公司得以就此了结,连年的纠纷,曾使*ST广夏非常尴尬。 因为*ST广夏对酿酒公司债权既有记账凭证,又有审计报告为证,双方也曾进行过对账确认。之所以对簿公堂,根本原因在于酿酒公司身份的变换,2009年1月20日前,酿酒公司是*ST广夏的控股子公司,2009年1月20日,酿酒公司62%的股权被司法拍卖,*ST广夏讨债未果,这才诉诸公堂。 *ST广夏以前年度公告显示,截至2008年12月31日,酿酒公司欠*ST广夏1.05亿元往来款项。2009年1月20日,酿酒公司股权被司法拍卖后,*ST广夏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此往来款即成为*ST广夏对酿酒公司的债权。 2009年8月18日,*ST广夏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酿酒公司偿还所欠1.05亿款项及利息5677.9万元,合计1.62亿元。 据*ST广夏在200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在2009年8月26日宁夏高院受理此案的同时,其还向宁夏高院申请对酿酒公司价值1.63亿元的资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去年12月8日,宁夏高院对*ST广夏诉酿酒公司偿还债务一案作出判决,判令酿酒公司在判决生效10日内偿还欠款1.05亿元,并自2009年1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欠款利息至判决生效之日止。2010年12月底,酿酒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今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五庭对此案进行了庭审。 但最高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定对*ST广夏来讲,并不是结束,一直“只闻楼梯响”的*ST广夏重整,在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判定后,也传出一些信息,*ST广夏管理人表示,公司审计评估及债权确认等与公司重整相关的工作正在进行中。 作者:郭渭鹏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93161409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