濂溪区人民法院:悉心调解止纷争 公正司法解民忧(图)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2020年12月29日,原告杜某某受第三人黄某某雇请,在被告南昌某劳务有限公司承包的工地项目从事铝合金门窗安装工作。原告在工地安装铝合金窗户过程中,从楼面摔下受伤,经鉴定伤残等级为七级伤残。
濂溪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3日受理原告杜某某诉被告南昌某劳务有限公司、第三人黄某某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承办法官在充分了解案情基础上,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承办法官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承诺支付原告工伤保险待遇损失270000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原、被告之间再无其他争议。经调解,原告得到合理赔偿,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对濂溪区人民法院工作给予高度评价。(濂溪区人民法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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