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目录:

1、触摸扬州一个全民创业村的发展脉搏:这个偏远村为何无一人在外打工2、扬州江都:农房改善 让“居者优其屋”成为幸福实景3、“反家暴法”施行满3年,扬州发出29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触摸扬州一个全民创业村的发展脉搏:这个偏远村为何无一人在外打工

“我们村里,没有一人在外打工。”

在扬州市江都区浦头镇东元村一个农家院落,村党总支书记曹德高不无得意地说。院子里一台台机器发出的轰鸣声,让记者凑身上前,才听得清楚他说的话。

东元村位于江都区东端,是扬州市最偏远的村庄之一,与泰州仅隔着一条引江河。该村共有918户,户籍居民3329人,人均耕地0.5亩。因为“土地里刨不够吃的”,村民曾纷纷外出谋生,一度有1500人在外地做瓦工、木工。而日前,记者走进东元村采访,看到的却是另一番场景。

工业集中区里厂房鳞次栉比,一幢幢单门独院的院落里机器在紧张运转……“现在我们村家家忙创业、户户无闲人。”曹德高介绍说,全村现有51家工厂、300多个家庭作坊,吸引了1800名外地人来就业。

从往昔1500名村民外出谋生,到如今吸引1800名外地人来就业,东元村经历了怎样的发展轨迹?在不少农村因年轻人外出打工成为“空巢村”的当下,东元村的全民创业实践对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有着什么样的借鉴和启示?记者就此展开了深入采访。

东元村。资料图片

一个创业样本

从外出做瓦工到创办企业年产值超过500万元

在东元村工业集中区宁华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老板帅日林坐在宽大的办公室内,满脸笑容地向记者展示一张订单。这张订单来自一家央企子公司,授权宁华电气专利开发新产品。离办公室不远处,十多名工人正在车间忙碌着。去年,宁华电气产值超过500万元。

帅日林是东元村村民返乡创业的典型。时光倒回35年前,17岁的帅日林背井离乡,在南京一处工地做瓦工。“村里人均五分地,种粮食都不够吃的,更谈不上发家致富。”曹德高回忆说,当时和很多村一样,东元村也有众多村民结伴外出打工,以做瓦工和木工为主,足迹遍及南京、上海,最远的有人去过内蒙古。“如果家乡有好日子过,谁愿意到人生地不熟的外乡呢?”

令人欣慰的是,在外闯荡的经历,让东元村村民开拓了眼界,为他们回乡创业打下了基础。

2003年,随着房地产市场兴起,头脑活络的帅日林转行做起铝合金门窗生意。“那时到处跑,看见谁家盖房子,就上前打听是否要装铝合金门窗。”帅日林说。有一次帅日林回家,在村干部帅日广家中帮忙做装修。帅日广问他:“会不会做铝合金包装箱?”“当然会!只是做了谁要?”帅日林疑惑道。“这个你不用担心,材料有人提供,产品有人收购。”帅日广说。

按照要求,帅日林在自家餐桌上做出一只铝合金包装箱。后来他得知,附近一些企业生产的高档精密仪器需要铝合金包装箱。在村干部的牵线搭桥下,帅日林业务接得越来越多,生意越做越大,盖起了工厂,还雇了15名工人。

一条发展轨迹

从1500名村民外出谋生到1800名外地人来就业

帅日林在家做出铝合金包装箱的那一年,是东元村全民创业元年。

当时,面对村里1500名村民外出打工、只有老人孩子留守的现实,东元村干部在思考:如何让村民留下来、富起来?答案是让他们有活干、有钱赚。

东元村的金利源服装材料厂,有不少上游产品需要到苏南企业加工。村干部便主动上门,动员老板将加工业务向本村转移。

为发挥示范作用,村组干部带头创业。“当时,村里有19名干部,13人在家里办起作坊。” 曹德高介绍,他自己也向银行贷款10多万元,买了四台圆织机,办起了罗纹袖口加工厂,一年挣了十几万元。

干部做了榜样,群众看到奔头。但办家庭作坊需投资买设备,很多村民买不起,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东元村创新思路,引导企业采取“提供设备、加工费分批偿还”模式,扶持村民兴办家庭作坊。

“对于工厂来说,垫资为村民购买设备,逐渐收回费用,省下了设备、管理的成本,而且就地加工节省物流成本。对于村民来说,降低了投资门槛,一般情况下,连续加工3个月到半年,加工费就能抵掉设备费用。”曹德高介绍,“通过这种创新模式,企业和村民实现了双赢。”

村民孔小平通过与金利源服装材料厂签订合同,拿到了加工设备,通过半年的生产,便还清了设备欠款。不仅孔小平一家,当时曹家村(后并入东元村)40%的农户都为金利源服装材料厂做产品。

通过“党员带群众、大厂带小厂、企业带农户”模式,东元村全民创业热情被迅速点燃。

记者采访时看到,59岁村民曹鹤元在家中踩着缝纫机,院子里26台编织机运转不停;82岁村民帅世发在家门口用小刀剥开一条不合格品消防管,抽出两层塑料管间的涤纶丝,卖给工厂再次利用……嘿!全村除了孩子,还真没有一个人闲着。

一幅创新图谱

全民创业从生产加工向电子商务、创新智造跨越

“村里的企业、作坊大多是劳动密集性,虽然能吸收不少村民就业,但技术含量不大,辛辛苦苦赚不到太多钱。”曹德高说,经历了从外出打工到回家创业的东元村人,心气越来越高、目光越来越远。“大家完成了原始积累,都在想着怎么创新转型。”

一批大学生的返乡,提升了东元村全民创业的质态。

村民孔小圣从东南大学毕业后,在一家省级建筑工程单位工作。看到家乡全民创业方兴未艾,他便回乡做起电子商务,帮助乡亲们把产品卖得更远。

曹德高介绍,目前东元村有电商人才1274名,其中50多名大学生是骨干;276家加工户在阿里巴巴、淘宝等平台开网店。去年,该村被评为扬州市电子商务示范村。

在创新转型路上,除了这些“小舢板”,东元村也有不少“大船”。

前不久,村里的江苏朝佳绳网带有限公司接到德国一家知名企业订单,为其生产成套户外运动拓展用品。其实,早在两年前,该公司的产品就被用于国际救援减灾联合实兵演练了。负责人徐伟峰介绍,目前该公司产品已出口美国、德国、巴基斯坦、非洲等国家和地区。“我们的产品之所以能打开国际市场,诀窍是瞄准高端需求、加大设备投入。”徐伟峰说,公司一直按照国际标准投资建设生产线,前年和去年,相继投资300万元从德国买回两套高端生产设备。

一批科技创新型企业,正在引领东元村全民创业从生产加工向创新智造跨越。

扬州三江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去年实现产值3.8亿元,便是得益于不断加大创新力度。通过与扬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泰州职业技术学院进行产学研合作,去年该公司获得13项专利,其中反光消防水带这一单品就增加销售600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优化载体建设,围绕全民创新、创业、创造的需求,精准提供服务,助力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让我们这个乡村真真正正振兴起来。”曹德高说。

通讯员 李文亚 佘学军 江组萱

记者 嵇尚东

扬州江都:农房改善 让“居者优其屋”成为幸福实景

行走在扬州江都大地,

驻足于广袤田野,

放眼望去:道路四通八达、

村庄优美宜居、

农民安居乐业……

田园如诗画、乡村美且兴,

一幅乡村振兴的新图景展现在眼前。

今年以来,江都区大力推进新一轮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工作,围绕农房安全和品质提升,加快实现农民居住形态、农村发展质态同步升级,让“居者优其屋”成为幸福实景。

01

立足“实”字 破解群众“建房难”

贾兴村冯生于家改造前后

“土瓦片换成了琉璃瓦,重建的水泥墙涂上了白墙漆,烂木门窗换上了铝合金门窗,湿潮的地面铺上了光亮的瓷砖……真是托党的福啊!”樊川镇永新村韩北组的老村民刘书荣看着自家翻新的房屋,直夸党的政策好!

农房改善做得好不好,群众最有发言权。刘书荣是韩北组的低保户,家中仅他一人,自家房屋年久失修,破损严重,安全隐患明显,这几年一直生活在村集体房屋中。在镇、村多次向他宣传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政策后,今年他主动申请将危房进行改造。在镇、村的帮助下,危房拆除,5月份新房建成,水电、厨卫等基本功能齐全,居住环境与过去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刘书荣非常开心。

省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实施以来,江都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紧盯重点方向,出台《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大力推进1980年及以前建的农房改造改善,支持鼓励1981年至2000年所建农房改善,重视老旧“空关房”治理,着力改造困难群体危房,加快推动存量危房整治,动态实施新增危房整治。

在新一轮农房改善工作中,江都区立足农民,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结合“书记工程”,组织镇、村干部进村入户,宣传引导;为农户免费提供房屋图集;开展乡村工匠培训,指导专业团队参与农房设计、建设施工,充分激发农民自我更新住房的积极性、主动性。

据统计,2022年—2023年共改善农房2586户,其中农村行政村集体土地上的C、D级危房1356户,整治率达100%并通过省级验收;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108户;老旧农房1122户。

贾兴村改造后村貌一角

小纪镇贾兴村润泽亭改造后

02

聚焦“优”字 打造农村“环境美”

小纪镇贾兴村村民家安装凉亭

小纪镇贾兴村农房外立面统一改造

走进小纪镇贾兴村,展现在眼前的是“白墙青砖黛瓦,小桥流水人家”。站在联星桥上,“一江烟水照晴岚,两岸人家接画檐”的水乡美景尽收眼底:河流从村庄穿流而过,阳光照射下波光粼粼,岸边杨柳婆娑,院落古朴典雅,彩绘跃然白墙,不时有三五成群的鸭子闹水嬉戏。

“现在村子从东头到西头,全都大变样。房子好,环境好,我们天天开心得不得了!”81岁的老大爷滕家义看着生活了几十年的地方焕然一新,由衷感叹。

沿着村庄主干道由西向东,道路两旁屋舍俨然,崭新洁白的墙面、扬派风格的屋顶统一了全村风貌,为村落增添了不少韵味;途经揽月湾,脚下水潺潺,水中花艳艳,岸边柳依依;走上曲桥栈道,视野开阔,润泽亭矗立水中央……

“脏乱差的小村庄变成五步一景、十步一园的扬派风格村落,吸引不少在外的年轻人回来改房建房,村子里老人们的笑容越来越多了。”贾兴村党总支书记陶书玉介绍,建设特色田园乡村的同时,大力宣传农房改善工作,不少住户纷纷回来改建、修缮房屋,村里的环境越来越好,以前观望的村民也都陆续加入改建房屋的队伍。

农房改善既要让农户住得放心,也要让农户住得舒心。江都区住建局立足乡村资源禀赋和发展条件,在改善农房的同时,塑造优美乡村风貌,努力让乡村“有颜值更有品质”。目前,江都区已成功创建10个省级特色田园乡村、4个市级特色田园乡村,打造335个市、区美丽宜居村庄。

高徐农民集中区规划示意图

03

锚定“新”字 推进城乡“一体化”

走进丁伙镇丁南村花庄组,一栋栋红瓦白墙的民居整齐排列,小区道路、广场平整宽敞,各种绿化植物错落有致……一个新型农村社区展现在眼前。

在花庄组村民谢师傅看来,现在的日子是“做梦都想不到”的好日子,“环境好,配套设施也齐全,跟住在城里没什么两样!住上这么好的新房,我很满意!”谢师傅家的老房子年久失修,他便自己贴钱,置换宅基地,搬进170平方米的大房子。宽阔整洁的柏油路、“五个一”游园、各具特色的景观小品和文化墙绘、设施齐全的健身广场……走一走逛一逛,谢师傅的笑容洋溢在脸上。

和谢师傅一样的村民不在少数。如今的花庄组为拆并搬迁类村庄,共有住户52户,基本都已装修入住。

自2021年全面启动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工作以来,江都区住建局指导各镇高起点高标准对新型农村社区进行提档升级,配套完善基础设施,提升群众居住品质。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不是简单的村庄合并或人口集聚,而是营造一种新的生活共同体,把“城镇”植入乡村,加强村(社区)与老村庄的现代融合。

记者了解到,“十四五”期间,江都区新建、改建12个新型农村社区,分别是丁伙镇丁南村花庄组新型农村社区、丁沟镇腾飞花园B区、郭村镇润扬苑和大桥镇慈云花园二期、武坚镇丰泽怡园小区、邵伯镇渔业新村小区、宜陵镇甜园居小区、樊川镇关河村殷和组新型农村社区、真武镇广丰村新型农村社区、仙女镇双沟社区开发新村、吴桥镇四季花城和浦头镇小商品市场小区。

现如今,村民们悠闲地坐在广场上聊天唠嗑,孩童们在阳光下快乐地嬉戏玩耍,社区群众生活品质从“住有所居”向“住有优居”迈进,实现了“城乡融合、美美与共”的美好图景!

来源:江都融媒

作者:记者 邬婷 刘寅超

编辑:黄声冬

“反家暴法”施行满3年,扬州发出29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昨天,我国《反家庭暴力法》施行满3周年。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妇联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我市反家暴工作及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并通报10大典型案例。

【权威数据】

3年发出29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统计显示,2016年至2018年,扬州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家事案件23081件,审结21684件,结案率93.95%;共受理涉未成年人案件387件,结案387件,结案率100%。

自我国《反家庭暴力法》施行3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涉及妇女儿童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53件次,申请人均系女性,发出涉及妇女儿童人身安全保护令29件,全市公安机关发出家暴告诫书51份,有力地保障了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典型案例】

儿子沉迷网吧,他恨铁不成钢

棍棒教育酿命案,“狼爸”获刑8年

杨某,在江都经营铝合金门窗生意,平时对儿子小杨管教甚严,然而,小杨却沉迷于网吧不能自拔。

2015年1月2日,小杨外出玩游戏机,彻夜未归。当日14时许,待小杨回家后,杨某盛怒之下操起店里的铝合金管殴打小杨臀部、大腿等部位近20分钟。

18时许,杨某见小杨气息微弱,慌了手脚,火速将小杨送至医院。然而,为时已晚,小杨经抢救无效死亡,时年仅11岁。

经法医鉴定,小杨系因被硬物反复多次击打臀部、大腿等部位,导致大面积软组织挫伤,引起挤压综合症、创伤性休克而死亡。案发后,老杨留在医院等候民警处理,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有自首等情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

法官点评

这是一起典型的因家庭教育生发的“民转刑”案件。“民转刑”案件是当前社会治安中常发、易发的案件,在刑事发案中占的比重越来越大。这种案件突发性明显、暴力性强。本案中,杨某虽然伤害的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但不影响其构成犯罪。杨小某不听父母管教,沉迷网吧游戏,最终也不幸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作为父亲的杨某,不仅要在牢狱里服刑8年,还将在深深的悔恨中度过余生。

疑丈夫出轨,上门理论

“第三者”不在,她烫伤其女

宝应少女遭开水浇身

2018年6月27日上午10时许,徐某(女,57周岁)因怀疑丈夫与小蕊(化名,女,2001年5月1日出生)的母亲有不正当男女关系,遂至小蕊位于宝应县的家中,后与小蕊发生打斗。其间,徐某将小蕊家中电热水壶里的开水浇到小蕊身上,致其全身被多处烫伤。

经鉴定,小蕊全身多处烫伤构成重伤二级,目前遗留皮肤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10%以上,构成九级伤残。案发前,小蕊系江苏某学校学生,目前因伤休学。

案发后,徐某被抓获归案,已赔偿被害人的部分经济损失。

宝应法院审理后认为,徐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以开水浇烫的残忍方式伤害未成年人,致人九级伤残,可酌情从重处罚;鉴于其赔偿了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依法判处许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判令其赔偿小蕊经济损失合计19万余元。

一审宣判后,徐某以量刑过重、被害人母亲有过错为由,提起上诉。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此案后认为,一审法院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依法维持原判。

法官点评

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本案被害人系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被告人许某因疑其夫与被害人母亲有染,出于泄愤目的至被害人家准备找被害人母亲理论抑或出气,因所谓的“第三者”不在,继而与其女儿小蕊发生打斗,在打斗过程中故意烫伤小蕊,被害人小蕊在本案中并无过错。许某作案手段残忍、给未成年人留下了身体与心理的双重阴影,应当得到法律的严惩。

因起诉离婚,连同家人遭殴打

女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获准

扬州女子阿珍(化名),1980年5月生,与男子顾甲(化名)原系夫妻关系,两人育有一子。

2016年初,阿珍诉至法院,要求与顾甲离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顾甲出于怨恨,经常打骂阿珍,且无端地迁怒于孩子以及阿珍的父母,并对他们进行威胁与恐吓,致使一家人较长时间处于恐惧与惊悸之中,尤其是对未成年人身心造成极大伤害,孩子精神出现轻度忧郁。

2016年11月初,阿珍向法院提出申请,就顾甲殴打其以及对家人的威胁恐吓等系列违法行为,请求人民法院采取司法保护措施。

法院认为,阿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申请和提供的证据能证明她曾被殴打的事实,且顾甲对此也并不否认。据此,阿珍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遂于2016年11月13日依照《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七条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被申请人顾甲殴打、威胁阿珍及其父母、小孩。

法官点评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如果不幸遭遇到家暴,受害人关键注意以下三点:一是离开施暴者和施暴现场,保护自身安全;二是可以到所在社区和村委会或者单位求助;三是注意收集证据,向所在地派出所报案和法院起诉,同时,也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是针对家庭暴力的司法裁定文书,具有不容挑战的权威性,它将对加害人的事后惩罚变为对受害者的事前保护,为遭遇家暴的受害人撑起了“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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