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企业合规管理之历程篇证券公司合规管理的意义
企业合规管理之历程篇
一、企业合规管理发端、发力于金融机构
2006年10月20日,中国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本指引所称合规,是指使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与法律、规则和准则相一致”;2007年9月7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注:已失效),“本指引所称的合规是指保险公司及其员工和营销员的保险经营管理行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规定、行业自律规则、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以及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2008年7月1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注:已失效)。
2016年12月30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2017年6月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注:2020年修订);2017年9月8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实施指引》,2021年5月28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指引》。
企业合规管理在金融结构的不断实践中日趋成熟。
二、企业合规管理成长、成熟于中央企业
2018年11月2日,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本指引所称合规,是指中央企业及其员工的经营管理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企业章程、规章制度以及国际条约、规则等要求。本指引所称合规管理,是指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以企业和员工经营管理行为为对象,开展包括制度制定、风险识别、合规审查、风险应对、责任追究、考核评价、合规培训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2018年12月26日,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资委、外汇局、全国工商联发布《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2022年8月23日,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
合规管理作为改革重点,强行注入中央企业的运行体制。
三、企业合规管理在金融机构的试点催动下,在中央企业的强力带动下,遍地开花。
2017年12月29日,国家质监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GB/T35770-2017《合规管理体系 指南》国家标准(注:已被代替);2022年10月1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GB/T35770-2022《合规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国家标准;2021年3月1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包括“企业合规师”在内的新职业;2022年9月2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统计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包括“企业合规师”。中国企业评价协会、中国企业文化促进会、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中国互联网协会先后发布了各项与合规管理相关的团体标准。
2021年4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工商联、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发布《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2022年4月19日,全国工商联、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发布《涉案企业合规建设、评估和审查办法(试行)》,推动合规不起诉制度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并通过这一制度红利引导民营企业向合规管理靠拢。
随着《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反垄断法》、《反洗钱法》等一系列法律在实践中的成熟,企业合规管理逐渐步入专业化、深入化的适用场景。
企业合规管理,已经从金融领域的先行先试,逐渐扩展到合行各业的全面合规;从中央企业的引领带动,慢慢往民营企业逐步推广;以GB/T35770-2022《合规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国家标准为指导,迅速向反垄断、反腐败、反洗钱、数据安全、信息安全、环保安全、出口管制专业化领域深度适用;随着有效性评价认证体系的发展,奖惩并举的制度探索,合规管理势必成为企业未来发展的核心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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