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利用知名企业、商标的美誉度在企业名称注册登记上“蹭流量”的现象屡见不鲜,这种行为既不利于企业品牌建设,更有可能构成侵权。

近日,雁塔法院执行局对一企业名称权纠纷案进行强制执行,及时纠正了名称侵权行为,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也进一步帮助被执行企业解决困难,实现了案结事了。

案件起因

西安某软件公司(被告)注册名称与西安某大学(原告)简称相同,原告认为被告存在名称侵权行为,向雁塔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令被告公司在其企业名称中停止使用原告大学简称,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企业名称中字号的变更登记手续。判决生效后,被告未按生效判决履行义务,原告向雁塔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称因变更名称关系到公司经营发展等原因,迟迟无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沟通协调

承办法官对案件进行综合分析,一方面,若被执行人迟迟不做变更,不利于名称权的保护;另一方面,被执行企业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多项软件著作权及专利权信息,若直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企业名称,可能对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后续经营造成诸多困扰。

于是,承办法官立即与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沟通,探讨既符合市场主体名称登记规范又尽可能减少对企业已登记知识产权影响的解决方案。

经沟通协调后,决定暂时以被执行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其名称,待后期被执行人新的企业名称确定后,再由其自行办理名称变更登记。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按照执行方案和执行法律文书内容协助进行了办理,及时纠正了被执行企业的名称侵权行为,保护了申请人合法权益。

执行过程

名称变更完毕后不久,被执行人联系到承办法官,称企业虽然选定了新的名称,但短时间内无法自行完成更名手续,且企业马上面临年检,如因企业名称问题未能通过年检将会面临巨大困境。

面对被执行人反映的困难,承办法官对原执行方案重新进行评估调整。在被执行人向法院提交企业名称变更申请后,承办法官再次与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沟通协调,最终成功为被执行人企业更名,既彻底化解了纠纷,也为被执行企业解决了困难。

案件执行完毕后,被执行企业高度赞扬本案文明执行、规范执行、善意执行,并向执行团队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合理把控执行尺度,在涉及新类型案件执行中与行政机关多点沟通,通过强制执行措施维护了市场秩序,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及时解决了被执行企业的发展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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