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对方的财产能要回吗?小三到手的房子怎么又飞走了?一个人的公司更自由?

......读完这篇文章你就全懂了!

比起王宝强的不知银行卡有几张、房门进不去、股权将被平分的尴尬,或者是土豆网王微因配偶股权纠纷影响上市时机的无奈,郎教授在与廖空姐四个回合的争产大战中,不仅追回了其所赠与的两套房产购房款,而且还成功使其背负900万元的债务,可谓战绩辉煌,而且经历6次离婚,名下公司却依然安然无恙。

可以说,郎教授手把手教会了企业创始人如何“赔了夫人不折兵”这一实用技巧。

下面就跟投融君一起“学习”郎教授是如何“利用法律”办到这一切的!

给了就别想拿回去了

郎教授与廖空姐的争产之战始于房产,在一审起诉时,郎咸平作为原告起诉廖空姐及其父亲,希望两人归还其赠与的位于上海两套房产。结果是郎教授败诉。

原因很简单,

根据法律规定,赠与的房产“交付即生效”

,房产赠与时间是在2013年以前;原告如要追回房产,只有在被赠与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情况下才能够撤销,且有一定追溯期。

而郎咸平在自愿的情况下为小三买房,属于赠与行为,且没有对于赠与没有其他附加约定,并已事隔多年,因此不能主张返还房产。

到手的房子又飞了?

在赠与过程中另一个要素也十分重要:赠与方所处分的财产是否为个人财产。

若财产属于婚姻共同财产,则妻子可以申请撤销该行为。

因此,本次事件才会有了下边的情节:郎咸平与第六任前妻协商后,以前妻的名义起诉郎咸平非法处置夫妻婚内财产(给廖空姐及廖父买房在郎咸平与第六任前妻的婚姻存续期间),要求小三返还购房款。

这一次,郎咸平胜诉,追回购房款,其中给廖父在松山买房的购房款为500万元,给小三在静安买房的购房款则未披露具体金额。

这里就涉及到了

《婚姻法》

的一些常识,夫妻尚未离婚,婚姻存续期间,

在没有约定各自财产的情况下

,所有人的收入都应视为婚姻共同财产,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都无权处分任何共同财产。

郎咸平正是利用了这一点说服前妻起诉撤销财产赠与,结果是廖空姐及廖父虽然取得了房产,但同时需按赠与时的价格将购房款返还给郎咸平及前妻。

一个人的公司很风险

二审过后,郎咸平起诉了一家名叫馨源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为廖空姐)和廖空姐。说自己2011年向该公司购买了1600万元的铜制佛像等物品 ,当时自己向民生银行借款900万付了第一笔,但物品一直没交割,故要求该公司退钱。廖空姐却认为,馨源公司只是郎咸平的壳,贷款一到账当天就按郎咸平的指令转到了上海高汉新豪投资公司(即“郎基金”,郎咸平之子郎世玮为该公司总经理)。

法律规定,在发生债务纠纷时,一人公司的股东有责任证明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

否则即丧失依法享有的仅以其对公司的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权利,而应对公司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也就是说,廖空姐需要支付并没有到自己手上的这900万元债务,到此为止,廖空姐可以说是人财两空。

但这900万元也并不是就必须由廖空姐来埋单,

如果廖空姐与郎基金转账时存在协议

,以及能说明当时是出于什么原因才将900万元转到郎基金中的,

只要证据充分,廖空姐还是有机会将这900万元债务追要回来的。

女人要懂得保护自己

由郎教授大战廖空姐带来的三条恋爱建议。

可以谈恋爱,但弱势方应该注意自己的身份,把握好时机;

只要对方还没有离婚,他所赠与的所有的钱都是可以要回去的;

如果要与恋爱对象成立公司,一定要将他拉到一起,除非能够证明自己的财产收入与公司的收入分开。

那么赠与的财产有哪些是可以要回来的?

这要取决于所赠与的财产性质。如果所赠与的财产是为了结婚而购买的,比如项链、手表、彩礼等,如果双方尚未结婚、同居,这些财产是可以追要回来的;但如果已经给了彩礼,而且双方已经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法院不会支持索回。

总之,

如果赠与的重大财产,是以结婚为目的,而且尚未结婚的,都是可以索回的。

本期直播嘉宾:

本次的直播嘉宾是李升泉律师,李律师现担任北京市安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党委书记、管理合伙人律师、刑事部重大、疑难案件主任、品牌文化专业委员会主任。同时李升泉律师还是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拥有法律职业资格、律师执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资格、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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