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企业拟上市前的股权激励应该怎么做上市公司股东200人
随着华为、阿里等行业龙头在市场的标杆效应的逐渐体现,越来越多公司将股权激励机制加入企业管理制度之中。据华谊信资本研究发现:2023年,海信家电公布的股权激励计划中拟向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2961.80万股,企业股权激励逐渐走向常态化。
那你知道企业上市前,股权激励应该怎么做吗?
股权激励是统一企业和员工之间利益分歧的有效手段,主要分为两种形式:直接激励和间接激励。
一、直接激励
直接激励即直接持股,指员工通过拟上市主体增资扩股,或者受让原股东股权的方式直接持有拟上市主体的股份或股权,在法律上取得完全的股东权利,是早期实行股权激励时最常采用的激励形式之一。
该方法激励效果强、操作简便、易于实施,但存在激励对象过多,对企业决策效率造成一定干扰,不利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情况。
我国有明文规定:拟上市主体在
有限公司阶段,其股东人数合计不得超过
50人
,而在
股份有限公司阶段,其股东人数合计不得超过
200人
。
考虑到股东权限及人数限制,目前企业轻易不实行直接持股激励方式。
二、间接激励
间接激励即间接持股,拟上市公司建立持股平台,通过增资或转让将部分股权注入平台,成为平台资产,再让激励对象通过增资或转让成为平台的股东或合伙人,从而间接获得公司的股权。
间接激励包括通过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股和合伙企业持股两种。
1、通过设立有限公司间接持股
通过让原股东股权或拟上市主体对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
,使该公司成为拟上市主体的股东,员工作为该有限公司股东,间接持有公司股权,扩大或减少员工持股比例,也不影响拟上市主体的股权结构。
该方法可以保证实际控制人的权利不会像直接持股那样被稀释,保证上市公司股东稳定,不会轻易变动。但同样地,有限责任公司的持股会导致对员工的双重征税,对有限责任公司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员工个人分红征收个人所得税,操作相对麻烦,成本较高,激励效果也大打折扣。
2、通过设立合伙企业进行持股
有限合伙股权架构在搭建股权架构时,股东不直接持股,以有限合伙为持股平台,间接持股目标公司。
该方法可以避免双重征税,但需要注意的是,通过合伙企业方式,也不能规避上市主体股东200人的人数限制,而且通过合伙企业转让限售股,所有合伙人只能同步转让股权。
在实践中,拟上市企业可以针对不同员工的作用和特点,实行自然人直接持股和通过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股并存的模式,统筹考虑和安排。
股权激励是各大企业留住高精尖人才的主要手段,但该机制并不具备普适性,需要华谊信资本结合企业发展阶段、经营情况及主要需求进行个性化设计,才能达到留住核心人才,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目的。
华谊信资本在企业上市管理、股权激励方向有着丰富的从业经验,如果您的企业有股票激励规划,请进一步与我们接洽,我们将根据您企业的实际情况,免费为您提供可行的股权激励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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