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企业收购实施方案有限公司收购公司股权
一、收购背景
(一)企业基本情况
有限责任企业属有限责任企业,注册资本5 000万元人民币,股东名录及股权比例如下表所示。
股东及股权比例表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化工有限公司
1 500
货币
30%
农业发展公司
1 500
货币
30%
(个人)
800
货币
16%
(个人)
500
货币
10%
(个人)
400
货币
8%
(个人)
300
货币
6%
(二)企业经营情况
有限责任企业设备先进,几年前一直是 区的纳税大户,但自2020年开始受国际市场的影响,经济效益一直低下,自身资产负债率已经超过80%,由于欠银行到期贷款无法偿还,致使2020年上线的新设备都无法运行。
二、收购所面临的竞争形势
由于
有限责任企业所处的行业最近呈明显的复苏迹象,这就使得
有限责任企业的最大股东
化工有限企业有意收购其他股东的股权,以达到完全控股的目的。
由于
化工有限企业是该企业的股东之一,所以依据《企业法》和《
有限责任企业章程》的规定,拥有优先购买权,这就使得我企业在收购过程中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
三、收购实施方案
(一)
有限责任企业的资产审计
我企业在正式报价前需派审计组对
有限责任企业全部资产进行全面、客观的审计,为收购方案的实施,特别是收购价格的确定提供依据。
(二)我企业备选收购策略
1.强制性收购策略
(1)从全体股东中(
化工有限企业除外)选定一个合作伙伴,与其达成一个合作协议,由其与除
化工有限企业以外的其他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分散的70%的股权集中收购于其名下。由于股东内部的股权转让无需通过股东会,只需达成股权转让协议,再凭股权转让协议变更工商登记即可,故无法律上的障碍。
(2)合作伙伴收购70%的股权或签订股权代管协议后,与其达成一个我企业能够接受并很快履行,但 化工有限企业无法履行的股权转让协议,从收购条件上(如收购价格、付款条件、一次性全部转让等比较苛刻的条件)迫使
化工有限企业放弃优先认购权。
2.增资方式收购策略
(1)我企业与
化工有限企业以外的其他股东达成合作协议,由这些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形成增资扩股的决议。增资数额的确定根据北京
企业净资产、我企业愿意提供的出资额、达到控股目的等因素综合考虑。
(2)通过增资扩股决议来稀释
化工有限企业股权比例,
化工有限企业为保住股权比例,只有斥资认购新增资本,这样将对其造成资金压力,如果其还想收购股权,则资金压力更大。
(3)由于增资扩股决议只需经股东会议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可。以现在的股权比例,我企业与
化工有限企业以外的股东(持70%股权)达成合作协议,只要
化工有限企业以外的这些股东愿意,即可形成增资扩股决议,不存在法律障碍。
(4)通过增资扩股后,我企业有可能直接认购部分新增资本,并再来收购其他股东的股权,由于我企业有资金优势,
化工有限企业迫于资金压力可能会放弃新增资本优先认缴权、股权转让优先认购权。
(5)收购控股北京
企业后,我企业可按法定程序减少注册资本,收回前期收购投入的多余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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