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企业欠款最好让实际控制人做个担保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帮别人担保
企业欠款最好让实际控制人签署担保协议。
与企业发生赊销协议,与企业发生借贷协议最好让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做个人连带担保责任。万一以后企业发生债务危机,企业破产,企业倒闭还可以追究实际控制人个人的资产。
就像李亚鹏这次被限制高消费一样,李亚鹏云南的公司欠别人4000万,别人让李亚鹏个人做了个人连带担保责任,那么公司现在钱还不出,以后人家就可以追究李亚鹏个人的资产,可以给李亚鹏限制高消费。这样对债权人来说是有两个方面的保障,一个可以追公司,一个可以追李亚鹏个人,给李亚鹏的压力更加增大,促使他快速的还款。
因为现在企业破产很多,破产以后债权人一分钱都拿不到,或者只能拿到少部分的钱。如果把他实际控制人追加进去,对于债权人来说是一个有利的措施。所以签合同的时候尽量让他实际控制人也签一个担保,谁或者刚开始发生义务的时候一般实际控制人他不愿意签。
如果出现一些问题出现预期以后,也可以把它作为一个债务的加入,让他加入这个债务做个人担保。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93161409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