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人员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文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占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占东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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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比较合并财务报表各科目金额变动幅度超过30%的主要项目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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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说明:
(1)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821,338,177.21元,主要是公司盈利,资金存量增加。
(2)预付款项较年初减少261,361,967.74元,主要是预付的大宗原燃料采购款减少。
(3)存货较年初增加479,449,507.97元,主要是焦炭、矿粉、废钢、产成品库存数量的增加或存货价格的升高。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37,200,000.00 元,主要是融资租赁保证金到期收回。
(5)在建工程较年初减少148,753,123.90元,主要是4#高炉大修改造、第一炼钢厂转炉车间功能完善性改造等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
(6)短期借款较年初减少694,013,000.00元,主要是企业盈利能力增加。
(7)预收款项较年初增加248,424,085.72元,主要是钢材订货量的增加及节假日阶段性影响。
(8)应交税费较年初增加108,717,937.54元,主要是利润增加导致企业所得税增加。
(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241,100,000.00元,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列报。
(10)长期借款较年初减少241,400,000.00元,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列报。
(11)长期应付款较年初减少67,644,383.55元,主要是偿还到期融资租赁款。
(12)专项储备较年初减少11,877,523.03元,主要是用于铁蛋山矿的开拓延深。
(13)未分配利润较年初增加899,070,839.06元,主要是本期利润总额增加。
(14)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37,223,819.20元,主要是本期缴纳的增值税增加导致。
(15)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33,974,931.41元,主要是政府补助减少。
(16)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04,261,563.87元,主要是本期利润增加。
(1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29,071,784.58元,主要是购建固定资产付款减少。
(1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009,637,024.91元,主要是偿还债务等支付的现金增加。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重大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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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重大事项
1、2018年7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详见2018年7月1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对外捐赠的公告》)。
2、2018年9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关于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详见2018年9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和《关于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3、2018年9月25日,公司控股股东凌钢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2,211.2万股股权质押给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亚明支行(详见2018年9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解除及再质押的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股票代码:600231 债券代码:122087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 债券简称:11凌钢债 编 号:临2018-061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10月9日在公司会议中心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9月28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文广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0日
股票代码:600231 债券代码:122087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 债券简称:11凌钢债 编 号:临2018-062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概述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针对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实施,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修订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调整,并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018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财政部的上述修订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6、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将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在该新增的项目中列示;
9、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分别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和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认为: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不存在利用会计政策变更调节利润的情况。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 债券简称:11凌钢债 编 号:临2018-063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0月9日在公司会议中心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9月28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参加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闫清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报告的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季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季报的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监事会认为: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不存在利用会计政策变更调节利润的情况。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 债券简称:11凌钢债 编 号:临2018-064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钢铁》 要求,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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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审慎使用。
董事会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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