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华峰超纤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华峰担保公司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正常经
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
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事项。
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峰提供担保之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国证监会有关
上市公司担保的规定,亦遵循了公司有关对外担保规定,并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
符合公司利益,我们同意相关事项,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南梁、吴伟明、易颜新
2016 年 5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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