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受托人、投资管理人、托管人、账户管理人及其职责-基金托管人职责
企业年金受托人及其职责:
受托人,是指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的企业年金理事会或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金管理公司等法人受托机构。受托人应当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 选择、监督、更换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以及中介服务机构;
(二) 制定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策略;
(三) 编制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和财务会计报告;
(四) 根据合同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进行监督;
(五) 根据合同收取企业和职工缴费,并向受益人支付企业年金待遇;
(六) 接受委托人、受益人查询,定期向委托人、受益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提供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报告。发生重大事件时,及时向委托人、受益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七) 按照国家规定保存与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有关的记录至少15年;
(八) 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及其职责:
投资管理人,是指受托人委托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专业机构。投资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 对企业年金基金财产进行投资;
(二) 及时与托管人核对企业年金基金会计核算和估值结果;
(三) 建立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
(四) 定期向受托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提交投资管理报告;
(五) 根据国家规定保存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投资记录至少15年;
(六) 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企业年金托管人及其职责:
托管人,是指受托人委托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商业银行或专业机构。托管人应当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 安全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
(二) 以企业年金基金名义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三) 对所托管的不同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和独立;
(四) 根据受托人指令,向投资管理人分配企业年金基金财产;
(五) 根据投资管理人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六) 负责企业年金基金会计核算和估值,复核、审查投资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财产净值;
(七) 及时与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核对有关数据,按照规定监督投资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八) 定期向受托人提交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和财务会计报告;
(九) 定期向有关监管部门提交企业年金基金托管报告;
(十) 按照国家规定保存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业务活动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至少15年;
(十一) 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企业年金账户管理人及其职责:
账户管理人,是指受托人委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的专业机构。按《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账户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 建立企业年金基金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
(二) 记录企业、职工缴费以及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
(三) 及时与托管人核对缴费数据以及企业年金基金账户财产变化状况;
(四) 计算企业年金待遇;
(五) 提供企业年金基金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信息查询服务;
(六) 定期向受托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提交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报告;
(七) 按照国家规定保存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档案至少15年;
(八) 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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