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化解涉企纠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7月10日,安康中院在紫阳法院组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案件座谈会。安康中院副院长范化冬主持会议并讲话,紫阳县政府副县长秦宗道,紫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童兴林以及紫阳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市县两级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范化冬介绍了安康两级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并以两起涉企纠纷为切入点,结合企业经营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司法需求、涉企案件立审执等情况向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

范化冬就进一步做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强调:

一是优化营商环境府院联动工作机制。

要强化行政司法协同联动,紧紧依靠党委领导,积极构建“政府主导、法院支持”的营商环境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常态化联络会商,融入社会治理体系,形成有效防范处置重大风险的整体合力。

二是精准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要完善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纠纷多元化解、诉调对接机制,为企业积极提供更多途径、更多层次、更多种类的纠纷解决方案。要常态化开展走访联系企业活动,了解司法需求,适时提出司法建议,帮助企业提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防范风险能力。

三是依法维护市场交易环境。

要尊重契约自由,维护契约正义,严格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认定合同效力,旗帜鲜明宣示正当权利的行使规则和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严厉惩处虚假诉讼行为,依法规制提供虚假证据、故意逾期举证等不诚信诉讼行为,坚决防止当事人通过诉讼活动获得不法利益。

四是落实司法为民纾困惠企政策。

要坚决防止久案不立、久拖不决、久办不结影响企业生存发展,坚决防止司法程序空转长时间不实质性处理企业诉求,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办事效率,推动实质化解,减轻企业诉累。要充分考虑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诉讼引导和释明,加大依职权调取证据的力度,切实查清案件事实,防止企业在市场交易中的弱势地位转化为诉讼中的不利地位,努力实现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相统一。

来源:紫阳法院 董以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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