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随着信息化的发展,交易方式也在不断地更新,无论是个人还是公司,生意业务就要涉及到资金往来,传统的结算方式,大多数都是以现金结算支付为主,而今被越来越多的快捷支付代替,从银行转账、承兑汇票等,到微信、支付宝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给予支付结算双方的款项。那么这些交易结算有没有法律风险呢?下面将我在给法律服务单位的分析买卖合同业务风险,分享给大家参考。

实例:合肥XX机电公司向安徽XX汽车零部件公司供货,双方有多年业务合作的关系,大多时间都是货物合格,资金周转顺畅时,都按期付款且付款方式也很随意,有时候是现金支付,有时候用自己收到承兑以背书方式来支付,有时候采用银行转账,这两年也有个人支付宝支付,也有个人微信转账支付的货款,公司经办人员认为货款都如数结算支付,这业务就算完事了,其实没有这样简单,货款是已经结算支付了,相关手续或程序一旦忽视了,或者有些材料不完备,涉及的数额随着时间推移,累积起来越来越大,这就会出问题,那么究竟有哪些风险呢?

★第一,在采用支付宝或微信通过个人的账户转账,公司的收入有没有及时入账,有没有按时做纳税申报等,如果这些一旦没有及时做到,公司就存在着偷漏税的风险。

★第二,采用个人支付宝或微信私人账户转账,有没有及时开发票,如果没有及时开发票或者没有发票,这时候原始的凭证入账就存在问题;经办人员是否及时将收到的货款,交到公司财务入账,就容易使公司资金不能及时回笼,同时也容易使公司人员违规挪用资金或侵占的行为发生。

★第三,这些业务合同是两家公司签订的,这样以私人微信转账支付货款方式,一旦发生货款结算纠纷时,因为交易缺乏必要的凭证,难以拿出相关的证据来佐证,譬如税务稽查时也会出现合同业务、出具发票、资金往来三者关系不一致。会导致企业资金监管失控,内部财务比较混乱,这样下去,不仅是公司资金管理上的风险和漏洞,还会影响公司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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