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光金铅配股融资获国资委批复
豫光金铅配股融资获国资委批复
豫光金铅配股融资获国资委批复 更新时间:2010-5-25 0:08:25 豫光金铅24日晚间公布公告,公司于2010年5月24日接到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作出有关批复文件,原则同意公司通过证券市场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6848.07万股。 公司本次配股方案尚须经定于2010年5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资料显示,公司拟申请配股发行A股股票,所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5亿元,拟部分投资于公司二期废旧蓄电池综合利用工程项目和污水综合治理回用工程项目,部分偿还银行贷款,剩余部分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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