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实质性拓宽险资投资渠道

尽快实质性拓宽险资投资渠道 更新时间:2010-3-4 0:02:35   杨超委员今年带着5份提案参加“两会”,其中,《关于切实落实相关政策、尽快实质性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的提案》引人关注。他建议,由保监会并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切合实际的落实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相关政策、法律规定的具体实施细则,以制度来管理投资行为。  具体涉及四项内容:《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行业龙头企业等未上市股权的实施细则》《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的实施细则》《保险资金投资和支持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的实施细则》《鼓励有条件的保险企业投资其他非保险金融企业、开展金融综合经营的具体规范、办法或细则》。  截至2009年底,我国保险业保费收入首次突破1万亿元,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到3.7万亿元。随着保险资金运用余额的快速增长,保险资产负债匹配管理的难度加大。今年1月21日,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2010年保险业情况通报会上指出,目前“预计有超过1.5万亿元保险资金需要重新配置”。  2009年10月,新《保险法》从法律上进一步放开了对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未上市企业股权等领域的限制。但由于监管机构相应的实施细则尚未出台,目前上述这些新的投资渠道仍未实际放开。  杨超认为,由于缺乏更多的配置手段,不仅使保险资金过于集中地配置于收益率较低的固定收益品种上,未来将面临很大的利率风险,还使保险业投资收益过度依赖资本市场表现,尤其是2008年,股票市场单边下跌使全行业投资收益率下降至不足2%的历史低点,这一水平甚至低于寿险保单的预定利率,对行业的长远发展极其不利。  为尽快实质性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优化保险资金资产负债匹配,降低错配风险,平滑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保持行业的长期稳定发展,杨超建议,优先选择保险行业中拥有强大资本实力、内控严密的大型国有保险集团进行试点,支持央企和行业骨干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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